了解中国
  首    页 E_BOOK 图    书 影    视 图    片 音    乐 展    览 奥    运 旅    游     漫  
  绘    画 收    藏 工 艺 品 年    画 专    题 数字中国 政府白皮书 国情报告 中国概况 服务窗口  
 
  
 
阅读中国
 
   外交关系
   经贸往来
   文化交流
   民间友好
   附录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
关于中、智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
联合公报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于巴黎)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国大使黄镇和智利共和国驻法国大使恩里克·伯恩斯坦·卡拉万提斯在各自政府的授权下,达成如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对外事务、平等和互惠的原则,决定自即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互派大使。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智利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声明。


  智利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中智两国政府同意在尊重平等、互惠的范围内,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建立外交使团及其执行任务互相提供必要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国大使     智利共和国驻法国大使
黄 镇              恩里克·伯恩斯坦·卡拉万提斯
(签字)                 (签字)

 
  
 
了解中国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华天大厦26层 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86-10-58880347 电子邮件:showchina@showchina.org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证041074号
五洲传播中心/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