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化是进化的吗?》一文中指出过,在中国,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的更迭不是一种进化。同时,又指出在一种文艺形式自身的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个“产生--发展--高潮--成熟--没落”的过程。在这里,我愿意就这个昆曲艺术的自身发展过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确可以说昆曲在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但是这个发展完善的进程不是无法可依的任意发展。相反,这个发展进程的走向及指导思想是清晰可寻的。是什么?就是昆曲格律--走一种自律的发展道路。
在这里首先要为格律平反。某些人一提到“格律”就摇头皱眉,认为这些刻板的条条框框是阻碍昆曲发展的,是反动的,是必须破除的。但是,我的看法完全相反--昆曲格律是昆曲高度成熟的标志,是昆曲成为全国性主流剧种的重要保证。
什么是格律呢?我看可以说成是“规则”、“法律”、或者是“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极其明智地推动了“书同文、车同轨”并统一了天下度量衡。此举措无疑极大地推动了封建生产力的发展。再举一个今天的例子,市场上有许多品种的矿泉水,能称得上“矿泉水”的,必须达到一个“国家标准”,铁的含量、锶的含量……要达到多少,否则就不能称为矿泉水。为什么要这个“国家标准”?主要原因是:第一,推动矿泉水行业的良性发展,第二,确保真正的矿泉水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可以说国家出台矿泉水国家标准,这种行业自律行为,说明了矿泉水行业已经蓬勃兴起,而且急需规范,否则就会出现行业性的大混乱,会给该行业带来极大创伤。
回来说昆曲。在这里我使用的“昆曲格律”的概念的外延要有所扩大。传统意义上的“格律”往往只是指对曲牌文字的一种约束。但是在这里我要大大地扩大这个概念。一套完整的昆曲格律,应该包括:传奇的编剧体例,曲牌定格、联套规则、曲牌主腔音乐、字音曲韵系统、音乐伴奏(包括打击乐、吹打曲牌在内)、服装道具、表演程式等等诸多方面。在这些方面中,有些前人已经充分总结了,有些至今还没有完善地梳理过,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再来说汤沈之争,其实汤沈都对,他们只不过各自站在矛盾的一个方面进行争论。文艺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不是一个明代才出现的问题。之所以出现汤沈之争,是因为他们的格律体系不同,汤的体系很可能属于弋阳腔,沈的体系属于昆山腔,这好比用英语语法来评判汉语语句,怎么能不打起来?需要指出的是:第一,汤没有错,内容是第一的,只有形式美而缺乏情感的艺术品是行尸走肉,第二,沈词隐也没有错,如果不追求形式的一致,昆山腔势必走上肆意泛滥的道路,这样昆山腔就自毁了。大家要注意的是:我们很少研究汤显祖的格律,汤显祖的戏曲不是没有格律的,否则汤显祖自己没法创作传奇,冯梦龙也不可能改编《牡丹亭》,钮少雅也不可能给《牡丹亭》点板,叶堂也不可能为《临川四梦》谱曲。历史上,我们对沈词隐先生的评价是过低了,甚至把他当成是反动、僵化的代表,这是不符合昆曲发展史的实际情况的。如果说汤显祖为我们留下了《临川四梦》,那么沈词隐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昆曲发展的健康的自律道路。可以说,如果没有沈词隐对昆曲格律的研究和推广,就不会有后世那些经典的传奇出现,就不会有后世昆曲成为全国性大剧种的兴盛局面。对沈词隐的历史贡献,我们如何评价也不会过火。
格律不但不妨碍昆曲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昆曲的发展。在沈词隐、沈自晋、徐子室、钮少雅、李玉的《南九宫谱》、《南词新谱》、《南曲九宫正始》、《北词广正谱》等出现之后,昆曲创作进入了一个高潮时期,无论是吴江派还是苏州派的作家,都把大量精力投入到传奇题材的开拓,人物的刻画中去,至于诸多形式问题,已经有了“行业标准”,不需要他们过多地关注,只需要他们认真遵守了。昆曲也是在这个时代,走向了更广阔的空间,不但创作者走出了苏州地区,连搬演者、欣赏者范围也都极大地扩展了。这一切变化都和昆曲格律的发展推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昆曲格律的发展,不是一下子成熟到位的,也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但是从整个昆曲发展史上来看,遵循昆曲格律,走一条自律的道路,一直是昆曲发展的主线,相当清晰。看到这一点,对我们今天创作新的昆曲作品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你违背了这条路线,打破了昆曲格律,那么势必造成似昆非昆的非驴非马的“怪物”来,不但观众不会接受,昆剧发展史也是要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