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东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与会的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的宣言。1976年 2月在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也就是“巴厘第一协约”,确定了东盟的宗旨和原则,成为东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所通过的《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一系列文件所构成的“巴厘第二协约”,则将成为东盟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东盟政治、经济、安全、社会与文化全面合作进入历史新阶段,并朝地区一体化迈进了一大步。这份被称为“巴厘第二协约宣言”的文件主要包括“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三个部分。
第一,关于建立“东盟安全共同体”,文件强调了几项基本原则:只能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东盟国家之间的分歧,不许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尊重国家主权,各国有权采取独立的外交政策和国防措施,这一共同体绝不是军事同盟;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以及东盟所确定的互不干涉内政、以协调一致为基础的决策等。
第二,关于“东盟经济共同体”,文件强调到2020年把东盟地区建成以商品、服务与投资自由流动和资本更为自由流通为特点的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实现《东盟2020年设想》所确定的实现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并使东盟成为全球供应链最有活力和强劲的组成部分。
第三,关于建立“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文件强调了社会发展方面的合作,以提高劣势社团群体和农村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和地方社区生活水准。随着共同体的逐步形成,东盟国家将加强在包括传染性疾病,比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非典型肺炎等公共卫生领域合作。此外,东盟国家还将加强在人口增长、失业、环境保护和跨国界污染以及灾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东盟显然是要借助成立这三个“共同体”,加强地区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整个地区的长久合作。2005年底,东盟领导人通过《吉隆坡宣言》,决定推动建立区域经济整合的法律框架,致力于加强东盟的竞争力,扩大和深化经济整合以及增强同世界其他经济体的联系。 近年来,东盟在一体化道路上取得一定进展。
第一,加紧筹备起草《东盟宪章》。2005年12月,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第11届东盟首脑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10个东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审议并提出有关东盟发展方向和东盟宪章性质的具体建议。名人小组在广泛听取了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东盟宪章性质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了具体建议,认为东盟宪章应在以下领域反映东盟的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致力于实现“一个憧憬、一个特性、一个共同体”,最终实现“一个联盟”;促进东盟的和平与稳定;确保东盟可持续发展与繁荣;推动东盟及时有效地应对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挑战;增加投资,更好地保护东盟丰富的文化遗产;缩小发展差距、建立更有效的决策机制;更广泛深入地加强东盟国家人民间的联系。
2007年1月第12次东盟首脑会议对名人小组提交的报告表示满意,同时指出,东盟名人小组以及随后成立的特别工作小组将于今年正式起草指导东盟发展为“欧盟式”组织的《东盟宪章》,并初步决定于下届东盟峰会时正式完成宪章起草工作。根据《东盟宪章蓝图宿务宣言》,《东盟宪章》将把“东盟峰会”改为“东盟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宣言》规定向不遵守东盟原则或协议的成员国实施制裁,甚至可能将其开除出东盟理事会,这将改变过去的不干涉原则。同时,《宣言》还表示东盟今后将对无争议性的经济合作等领域采取投票表决制,进而取代先前的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的原则。《东盟宪章》的出台将为东盟解决内部分歧提供法律依据,也为东盟共同体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二,加快东盟共同体建设速度。《吉隆坡宣言》决定,在2015年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比计划中的2020年提前5年。东盟10国经济部长还签署3个有关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协议,旨在设立一个单一的部门促进贸易和投资;确立“工程服务相互认可机制”;制定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电器和电子产品贸易壁垒。此外,所有成员国都签署了促进区域贸易和加速旅游、航空和区域储运服务的协议。
不仅如此,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还签署了《到2015年加速建成东盟共同体宣言》,承诺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东盟打造成以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在经济合作方面,加快货物、服务、投资、资金等自由流动,进一步加强能源安全领域合作。在社会文化领域,加快各国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和保护外籍劳工权利,支持建立东盟生物多样化中心,促进生物多样化的保护。东盟希望通过加速推动东盟共同体建设,扩大东盟与对话伙伴的合作,努力把东盟打造成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之一。
第三,进一步加大反恐合作力度。2007年1月,在第12次东盟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领导人首次签署了《东盟反恐公约》。该《公约》以最全面的国际法律文件和协议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定义。公约规定,东盟国家将加大信息和情报的共享与交流,提升地区培训与技术合作,建立地区数据库,采取措施控制恐怖分子资金和人员在东盟内部的流动,加强在起诉恐怖分子等司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加强引渡恐怖分子的合作。《公约》还规定,各国将建立或指定一个全国性的反恐机构作为实施此公约的权威机构。毫无疑问,《公约》将成为东盟第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反恐文件,不仅将加强东盟内部的反恐合作,有助于东盟安全共同体的建立,还将有利于东盟扩大与域外国家或组织的合作。

2005年11月30日,第二届东盟与中日韩(10+3)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在越南河内召开。
第四,逐渐形成处理跨国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合作模式。冷战后,尤其是自1997年以来,东盟各国历经金融危机、“非典”、海啸、禽流感等大型跨国危机。在此过程中,东盟一方面改变了安全观念,即对经济问题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考虑超过对传统安全问题的考虑。另一方面逐渐摸索出一套应对跨国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机制:一是加强内部合作以求联合自救;二是积极倡导跨地区合作以求外部援助。东盟认为,仅凭自身力量难以抗衡大型跨国非传统安全危机,必须借助国际社会的力量。如在海啸救灾期间,东盟与国际社会共同召开了地震海啸灾后问题特别峰会。2005年8月,世界卫生组织和亚洲12国在泰国召开卫生部长会议,决定设立“亚洲防治禽流感药剂和疫苗库”。
总的看来,东盟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是,对内积极推进共同体建设和一体化进程,加快制定《东盟宪章》,促进内部团结,缩小发展差距,强化东盟意识;对外稳妥运筹大国关系,力争避免卷入纷争,调动大国积极性,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应看到,东盟未来发展道路还将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各国发展差距短期内难以弥合,部分国家政局不稳,无暇外顾,缅甸问题解决尚需时日,东盟实现其发展战略还将面临种种挑战。

2005年9月29日,东盟农业部长通过一项计划,希望在未来三年内克服以至扑灭致命的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