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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争取和维护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积极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处理国家关系既要维护自身利益,也要尊重对方的利益,努力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不断扩大互利合作。对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应坚持对话,不搞对抗,力求以和平方式妥善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为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和实现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指明了正确的途径;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为和平解决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等历史遗留的领土和海域争端问题打开了新思路。反对冷战思维,提倡新安全观,主张平等参与,协商一致,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国际和地区安全问题。重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主张加速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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