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由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待宗教问题上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同时要求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并努力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国天主教会从过去的历史教训中,深刻地认识到天主教只有同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环境相适应、相合拍,天主教在中国的土地上才能真正生存与发展。中国教会的领导人们一再表示:天主教《教会传教工作法令》明确指出:“传教工作的本来宗旨,就是在教会尚未生根的民族或群众中宣传福音,培植教会”。他们认为:“福音是天主对人类生活所提出的一种彻底的新的准则。救赎是永恒的使命,是持久不变的。而福音的传播则要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代,与不同的国家、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相适应。这里所说的适应不是指福音准则的修正,而是指福传人在解释福音及其实践方式上与相应文化的适应。圣教会产生于奴隶社会,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耶稣基督宣讲的福音是与犹太文化相结合的,保罗宗徒传播的福音是与希腊文化相结合的,教会以后在西方传播的福音也是与当时当地的文化相结合的。两千年的教会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不断地调整自己去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历史。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教会必须与自身所处的社会制度相适应,福音的种子只有适应本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共产党领导人民获得了民族的解放,从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怎样传福音,这对全世界的牧灵工作都是一个新的课题”。(1998年1月17日傅铁山主教在中国天主教第六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他们认为,建国初期中国的天主教神长教友依据保罗宗徒“为一切人而成为一切”的训导,选择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是完全正确的。“中国天主教这40年来的牧灵经验告诉我们:圣教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能够生存,而且能够获得健康发展”。(同上) 因此,必须坚持爱国爱教,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但是,中国天主教会的领袖们也深切的认识到,仅仅停留在上个世纪50年代所取得的成果上,是不够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深化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的内涵,才能使福音的种子真正地在社会主义中国开花结果。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推进民主办教和神学研究。
中国天主教会提出的民主办教,不是要改变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其目的是:如何更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中国广大神职人员和教徒参与教会的管理和实践,依靠自己的力量,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教情,通过民主协商决定中国教会内部的事情。这是当今世界社会管理发展的总趋势,是逐步完善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对一切社会团体的共同要求,也完全符合天主教教会是“天主的子民”, 所有的基督徒都负有传播福音使命的精神的。这样做不仅可以使教会管理和决策更加科学化,减少人为的失误,更重要的是可以倾听不同的声音,特别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反映社会和时代的真实要求。中国教会在过去40多年的实践中,探索和总结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成立后,由于它的成员包括了所有的神职人员和教徒,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各级爱国会组织参与教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成为吸收中下层神职人员和教徒代表参与民主办教的一种好形式。但是,目前在中国教会内对民主办教的认识还不一致,具体做法上差别很大,需要进一步探索与逐步加以规范。

中国天主教广州教区女修院在石室天主教圣心堂成立。
首批招收的14名女修生来自广东省各市县,
她们的父母都是信仰天主教的老教友。女修生们大都是自愿而来,
并通过严格考试而被录取的。女修院学制为3年,主要开设天主教教理、
圣经、拉丁文及汉语、历史、地理、英语、音乐等课程。除此之外,
女修院还开办了刺绣和缝纫班,以培养修生们的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
女修院修生们每月的生活费用及用品全部由本院提供。
修生们毕业后将分配到广东省各市县的天主教堂担任修女
中国教会所处的国情和具有的教情同欧洲有很大不同,但是长期以来全盘沿袭中世纪欧洲多玛斯神学观点。为了建立中国神学思想体系,1986年中国天主教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提出了“努力创造条件,提供资料,组织力量,不断研究,探讨近代神学思想发展情况,经过整理编撰,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神哲学思想”的要求。会后,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成立了神学研究小组,并于1987年召开了中国天主教第一次神学研讨会。90年代后,主教团进一步将神学研究小组扩大为神学研究委员会,定期编辑发行《神学研究》内部通讯,就中国教会独立自主自办方针、中国教会的自身建设、计划生育问题、民主办教等题目召开了多次神学研讨会,并对多元社会条件下天主教的救赎观、教会观进行了神学探讨。

广州天主教区女修院的修女们在教堂参加教会的活动
1999年圣诞节,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发表了《致全国神长教友千禧年牧函》,对在新世纪推进民主办教和神学思想建设再次提出要求。牧函要求在新的世纪“发扬民主办教精神,增强教友对教会事务的参与意识”,希望大家“顺应时代的要求,转变观念,尊重和引导教友参与教会事务的权利,同心协力促进福传事业”。关于神学思想建设,牧函要求“加强神学研究和神学思想建设。研究和探讨适应中国国情的牧灵福传理论和方法,促进基督信仰与中国文化的融合,为福传工作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标提供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