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担任中国绝大多数教区主教的外籍神职人员相继离开了中国大陆。他们有的人是因为敌视新生政权,自动撤到中国周边地区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企图卷土重来;有的人是因为在中国进行反对新中国的活动,犯了罪被依法驱逐出去的。少数中国籍主教也因对形势的错误判断,离开了祖国。全国137个教区,只有20余名主教,严重影响了中国天主教活动的开展。
为了改变多数教区没有主教的严峻局面,1957年12月18日,四川成都教区最早采取选举的办法,选出李熙亭神父为教区主教候选人。这一做法很快得到了各地的仿效。1958年1月起,先后有江苏苏州教区、四川宜宾教区、云南昆明教区、山东济南教区、广东广州教区、山西太原教区、江苏南京教区和山东荷泽教区、浙江杭州教区、河北永年教区、河北西湾子教区、河北宣化教区、山东益都教区、河北永平教区和山东周村教区也通过选举,选出了自己教区的主教人选。
1958年3月18日和19日,湖北汉口教区和武昌教区分别选举董光清、袁文华神父为主教候选人。本着当信当行的原则,两个教区前后于3月24日和29日电告罗马教廷。教廷传信部于26日和29日复电不予承认,宣布选举无效,并重申1951年颁布的法令:一个主教无论出于何种礼仪或地位,祝圣一位未经圣座提名或核准者为主教,祝圣者和被祝圣者均要受“超级绝罚”。
面对大部分教区主教缺席无法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的情况,教廷传信部又出于对新中国的敌视等政治原因无理阻扰选出新主教,中国天主教会已别无选择。为了天主教在中国的荣主救灵事业,4月9日,1000余名天主教友在武汉集会,对梵蒂冈表示强烈不满和抗议。4月13日,湖北省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和教友依据《宗徒大事录》“主教应是一位有圣德的人,他要在各方面无可指责,而且是由全体民众选出的”传统,尼西亚大公会议决议第三条关于按立仪式至少有三名主教在场的规定,以及教宗良一世所强调过的“领导大家的,要由大家来选举”,“不能给大家指定一个他们所反对的主教”等做法,在武汉市隆重举行了祝圣董光清和袁文华两位主教的典礼。祝圣典礼由湖北蒲圻教区李道南主教主礼,内蒙古绥远教区王学明主教、陕西周至教区李伯渔主教、湖北襄阳教区易宣化主教襄礼。来自吉林、甘肃、云南、辽宁、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四川、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内蒙古、北京和上海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天主教代表82人出席了典礼。
之后,河北献县教区赵振声主教主礼祝圣了河北永年教区的王守谦主教、河北西湾子教区的潘少卿主教、河北宣化教区的常守彝主教和河北永平教区的蓝柏露主教,皮漱石总主教主礼祝圣了山东济南教区的董文隆主教、山东荷泽教区的李明月主教、山东益都教区的贾善福主教和山东周村教区的宗怀德主教。因为教务活动的需要,自选自圣主教的活动很快在全国各教区开展起来。1958年6月29日,教宗庇护十二世颁布《宗徒之长》通谕,再次谴责中国政府的宗教政策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重申任命主教的权力归教宗所有,自选自圣主教虽有效但不合法。①对此,中国天主教会不予理睬,罗马教廷的这种不顾中国教会的实际需要和继续敌视新中国的政治立场,只能激起中国爱国神职人员和广大教友更大的不满和抗议。
自1958年至1962年间,中国天主教各教区共自选自圣了主教50余位,正是这些自选自圣主教同老主教们一起,领导了全国各教区的教务活动,使天主教福传救灵事业在社会主义中国延续下来。
① 任延黎主编:《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第260 页,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