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17万人,出生率为12.40‰;死亡人口849万人,死亡率为6.51‰;自然增长率为5.89‰。
人口数及构成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

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8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4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五次人口普查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至2000年11月1日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大陆31个省、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
国家统计局测算数据表明,中国人口总数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1%。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中国13亿人口日的到来推迟了4年。虽然中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率国家行列,但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当前和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
庞大的人口数量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影响,在给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带来沉重的压力。

2005年人口主要构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