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始年代史无定论,较为普遍的说法是公元651年。
唐(618-907)宋(960-1279年),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早期发展时期。唐时,中西方贸易活跃,大批阿拉伯和波斯商人来到中国,唐代称之为“蕃客”。其中,一些人久居不归。唐朝还曾借用阿拉伯士兵协助平定国内叛乱,事后这些人大部分也都留居中国。他们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独特的生活方式,可以和中国人通婚,也可以通过考试为官。至宋代,来华贸易并留居的穆斯林有增无减,而且很多穆斯林都属于世代居华的“土生蕃客”。他们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港口城市和京师等大城市,并形成聚居区,称为“蕃坊”。蕃坊之内,建有清真寺供礼拜之用。蕃坊设有“蕃长”,由当地政府从蕃客中任命。他们除替政府“招邀”商人外,还兼理穆斯林的宗教事务和民事纠纷。
元代(1271-1368)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广泛传播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自13世纪初以来的半个世纪内,蒙古族统治者发动了大规模的西征,并将一批批阿拉伯人、波斯人及中亚人征调到中国来,参加攻打宋朝的战争。其中有军士,也有不少宗教人士、社会上层及其部属等。军士等被编入“探马赤军”,战时从征,平时分驻各地屯聚牧养,以西北的陕、甘、青为多,有的则迁徙中原、西南及江南各地。由于当时中西交通大开,来华的商人、工匠、宗教职业者、学者等也络绎不绝,在他们与“探马赤军”中间,有不少是穆斯林,这些穆斯林同唐宋时期寓居中国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后裔一起,被称为“回回”。当时,还有相当数量的汉、蒙古、维吾尔等族人因政治、经济和通婚等原因改信了伊斯兰教,成为穆斯林。穆斯林不仅在城市有,而且在农村也有,并以后者为主。他们不但从事商业贸易,而且从事农业和手工业。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穆斯林都以聚居为主。
元朝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设立了“回回掌教哈的所”,专门负责管理回回民族内部事务和宗教事务。至中后期,“回回掌教哈的所”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教坊制”。所谓“教坊”,就是以清真寺为中心,包括附近教徒在内所组成的一个穆斯林聚居区。每个教坊聘请一位阿訇为宗教领袖,负责本坊教务;所有在这个礼拜寺参加宗教生活的人,在宗教上都归这个教长管辖。清真寺便是教坊中穆斯林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除作为礼拜的场所以外,它往往也是大家公议大事、聚会和传递信息的地方。教坊大小不等,有的由几十户或上百户人家组成,多者几百户或上千户人家不等,但不管教坊有多大,各教坊之间均无隶属关系,而是独立存在。这种宗教形态至今仍然存在于中国的一些穆斯林聚居地区。
由于回回同汉、蒙等民族长期杂居,互通婚姻,在明朝(1368-1644)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回族。这具有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宁夏同心清真大寺使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有了一个坚实的社会性载体。回族在地域分布上,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所谓“大分散”,是指回族散布于全国各地;所谓“小集中”,是指全国各地的回族一般聚居在清真寺的周围。

具有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宁夏同心清真大寺
明代是伊斯兰教从外来宗教转变成扎根本土,并构成本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时期。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之主体部分,不再是外来的移民,而是土生土长的移民的后裔和皈依伊斯兰教的土生土长的中国少数民族。在语言上,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一般只在宗教活动时使用。在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将伊斯兰教固有的道德和传统与中国传统的“敬天法祖”观念融合在一起。在宗教教育制度上,将伊斯兰教寺院教育与中国传统的私塾教育相结合,形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特有的“经堂教育”。
清代(1644-1911),伊斯兰教在中国化的道路上进一步发展,并最终形成扎根于中国土地上的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此时已非常兴盛,在此基础上,用汉文翻译、著述伊斯兰经籍的活动也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一些学者不仅用汉文阐译伊斯兰教教义、享有“小麦加”之称的新疆吐峪沟新疆喀什的一座清真寺戒律和典制,而且致力于将儒家学说与伊斯兰教理相融合。

享有“小麦加”之称的新疆吐峪沟

新疆喀什的一座清真寺
在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教派及门宦制度。门宦既是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教派形式,又是一种宗教上的高门世家;它是伊斯兰教中的神秘主义(苏菲派)与中国封建家长式的统治相结合的结果。门宦中的教主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教权,又是本门宦中最高政治领袖和最大的地主。教主世袭相传,教主对教徒有生杀之权,教民一切服从教主。新中国成立后,伊斯兰教进行了宗教制度的民主政策,废除了门宦制度中的“放口唤、阿訇和教主继承”及封建剥削压迫制度。
清代伊斯兰教的中国化还表现在清真寺的建筑上,以及中国穆斯林各民族家庭婚丧、饮食、服饰、节日等制度成型上。所有这些,既保留有伊斯兰教的宗教特色,又融合进了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和生活礼仪。不过,伊斯兰教最基本的方面,如“六大信仰”、“五项功课”、主要饮食禁忌等,没有改变。
伊斯兰教在中国新疆的传播与发展,与内地有所不同。新疆地域广大,民族较多,历史上宗教环境复杂,小王朝更迭频繁,与相邻的伊斯兰教国家有着密切的民族、宗教、经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联系,不过从未真正脱离过中央政府控制。从公元10世纪开始,伊斯兰教在这里主要是通过传教、同佛教等进行宗教战争,用宗教和政治力量来推进伊斯兰教的传播,具有政教合一的特点。一直到18世纪,伊斯兰教才为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普遍接受。
中国伊斯兰教本身的教派分化历史时间不长,最早的新疆地区黑山派与白山派教派之争距今不过300余年,并且中国伊斯兰教派绝大多数是外来教派之流。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即有不同教派的穆斯林在华活动,但从唐至明朝的六七百年间,他们的宗教活动不是以教派而是作为穆斯林整体来进行的。因此,中国穆斯林的绝大多数包括他们所尊奉的教派都属于逊尼派范畴,但受到什叶派的影响,特别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两个突出明显的特点。新疆地区维吾尔等民族的伊斯兰教信仰,则更多地受到突厥文化或中亚民族风俗的影响。
穆斯林穆斯林即伊斯兰教信徒。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主要是10个少数民族,即: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历史上,他们几乎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20世纪初,族教一体现象开始发生变化,不过直到今天,信仰伊斯兰教的仍占这些民族人口的绝对多数。其中有的民族(如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内部有一部分人信仰其他宗教,而在其他民族(如蒙古族、白族、藏族等)中也有少数人信仰伊斯兰教。因此,在统计中国穆斯林的人数时,一般参考这l0个民族的人口总数。

新疆塔吉克族穆斯林

上海一清真寺前的穆斯林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资料,中国10个穆斯林民族的人口总数为2000万,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其中,维吾尔族为839.94万,哈萨克族为125.05万,柯尔克孜族为16.08万,塔吉克族为4.1万,乌兹别克族为1.24万,塔塔尔族为0.49万,这6个民族主要生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撒拉族为10.45万,主要分布在青海;东乡族为51.38万,保安族为1.65万,主要分布在甘肃;回族人口最多,为981.68万,在全国绝大多数的县、市都有分布,以西北地区的宁夏、青海、甘肃、新疆、陕西和西南地区的云南,以及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等省区分布较多,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中国回族最大的一个聚居地。
这10个民族中,哈萨克、柯尔克孜和塔吉克族长期过着游牧或半游牧的生活,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较其他几个民族要弱一些。在哈萨克族地区,清真寺和经文学校不多见,甚至在较固定的冬牧场也是如此。柯尔克孜族大部分人信奉伊斯兰教,也有一部分人信仰喇嘛教,清真寺不多,宗教仪式也不如定居民族那样严格。
同世界各地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们一样,中国穆斯林坚持“六大信仰”、“五项功课”,在饮食、婚姻、丧葬等生活习俗中,保留着伊斯兰教的特点。同时,也具有中国民族和地方特点。
清真寺在中国,凡是穆斯林聚居或穆斯林较多的地方,都有清真寺。清真寺是他们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无论城乡,穆斯林往往以清真寺为中心而居住,在城市自成街道,在农村自成村镇。
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4万多座,平均每600余名穆斯林就有1座。其中很多是20世纪80年代修复、重建和新建的,除一小部分是由国家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拨款兴建的外,其余大部分都是穆斯林自己集资募款建造的。与内地相比,新疆的清真寺要密集得多。新疆有穆斯林1000多万,约全国穆斯林人口的二分之一,但清真寺有2.3万多座,约占全国清真寺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有的地方,如喀什市,每条街巷几乎都有一座甚至几座清真寺。

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的青海西宁东关清真大寺

聆听“卧尔兹”演讲比赛的穆斯林
中国清真寺的建筑风格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较多地具有中国传统建筑特点;另一种则保留有浓郁的阿拉伯建筑特点,这以新疆地区居多,近年来一些新修的清真寺也较多地借鉴了阿拉伯建筑的形式和风格。
在当代,中国各地清真寺大多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寺管会的成员一般由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当地穆斯林的代表组成,经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有:安排、处理本寺的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和日常行政事务;组织宗教职业人员的学习和生产经营;负责本寺的维修和保护;接待参观访问等。
阿訇“阿訇”系波斯语音译,原指伊斯兰教的学者、教师。在中国,因经堂教育的兴起,阿訇逐步演变为一种教职,用以专称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族中以宗教活动为主要职业的穆斯林。在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中则多称“毛拉”,意思基本与阿訇相同。阿訇的主要任务是:在清真寺里带领大家礼拜;教授清真寺里的学生;为教民主持婚丧等方面的宗教礼仪和宣讲教义。
礼拜是伊斯兰教的五功之一。按照伊斯兰教教规,一天有五次礼拜;每星期五的中午举行一次聚礼;每年的开斋节、古尔邦节都举行会礼。这些礼拜都由阿訇带领大家在清真寺里举行。礼拜前须沐浴洁衣。因麦加位于中国的西面,中国穆斯林礼拜时都面向西方。

阿訇在宣讲伊斯兰教义。
如果是星期五、开斋节或古尔邦节,阿訇除了带领大家礼拜外,还要举行“卧尔兹”演讲。“卧尔兹”是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劝诫、劝导。在“卧尔兹”演讲中,一般来说,阿訇先诵读一段或几段《古兰经》,并加以解释,再引证有关《圣训》,或联系历史史实,或以寓言故事加以阐发,最后总结几点劝诫,要求穆斯林履行应尽的善行和义务,防止邪恶。“卧尔兹”演讲是阿訇宗教学识和演讲水平的集中体现。
向清真寺里的学生传授经学知识,培养伊斯兰教接班人,不仅是阿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阿訇每天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给学生授课以外,阿訇还要安排学生举行卧尔兹演讲,为大家领拜,带领他们参加穆斯林在婚丧方面的宗教活动,以便于提高学生在宗教活动中的实际操作能力。
穆斯林在结婚时,一般都要请阿訇举行证婚仪式。在穆斯林的殡礼中,阿訇要为亡人诵经祈祷。有时,阿訇还要为穆斯林家庭新出生的婴儿起名。按照中国穆斯林的传统和习惯,孩子出生时一般要起一个宗教名,因起名时多采用《古兰经》中提到的历代先知的名字,故又称经名。经名既可以由家中长辈来起,也可以请清真寺的阿訇来起。
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节日期间,阿訇接到的邀请会很多。难以亲自前往时,阿訇就分派学生前往各家主持活动。
阿訇实行聘任制,选聘阿訇必须经本寺坊穆斯林同意。被聘任者必须品学兼优,同时还须持有当地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阿訇正式考核合格证书或伊斯兰教经学院毕业和结业证书。阿訇任期依从当地习惯,届满可以辞任,也可以接受邀请续任。
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英译为ChinaIslamicAssociation)是中国伊斯兰教的全国性组织,于1953年成立,会址设在北京。协会最高机构是全国代表会议,每4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设委员会,成员由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同全国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2001年,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成立,这是属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专门委员会,由代表中国伊斯兰教最高宗教学识和经学水平的大阿訇、大毛拉组成。其宗旨和任务是:依据伊斯兰教经典,对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作出权威性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准确解释,编写讲经范本,提高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水平,规范讲经内容,反对利用伊斯兰教搞宗教极端主义,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相适应。

宁夏银川伊斯兰学院,学员们在礼拜。

前往麦加朝觐后返京的中国穆斯林一行走出机场。
一些穆斯林集中居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建立有地方性的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开展工作,不时组织和召开经验交流会,互通信息,协调活动。
伊斯兰教协会,无论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作为穆斯林的群众团体,自建立以来都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代表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向各级政府反映穆斯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方面,起到穆斯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同时,在团结和沟通不同教派的穆斯林群众,以及团结和沟通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群众,加强各民族团结等方面,伊斯兰教协会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伊斯兰教协会的日常工作还有:
办理教务,督导清真寺院搞好自身建设和管理。穆斯林日常的宗教生活,通常由穆斯林个人或由清真寺的教长、阿訇组织进行,某些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活动则由伊斯兰教协会负责组织。如每年一度的赴麦加朝觐和全国性的“卧尔兹”演讲,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地区性诵经比赛或诵经交流会,则由地方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进行。
组织宗教文化活动、开展伊斯兰教学术研究。如开展伊斯兰经籍的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搜集、整理伊斯兰教文物资料;撰写各地伊斯兰教的史志;编印各种内部刊物、通讯、学习及参考资料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会刊是《中国穆斯林》,为双月刊,同时用汉文和维吾尔文出版发行。此外,一些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也办有刊物。为满足各民族穆斯林读经的需要,中国现出版发行有10种文字的《古兰经》。
兴办伊斯兰教教育,领导并组织经学院,培养阿訇和各类教务工作人员。
开展同各国穆斯林的友好交往。如接待国外的伊斯兰代表团,对一些阿拉伯伊斯兰国家进行友好访问,出席国际伊斯兰会议和伊斯兰学术研讨会,等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同亚非伊斯兰国家以及伊斯兰世界联盟、世界穆斯林大会、利比亚伊斯兰宣教协会、马来西亚福利机构宣教会、印度尼西亚穆罕默底亚协会等国际伊斯兰组织建立了友好交往和合作关系。

在清真寺中学习的穆斯林
伊斯兰教教育 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的很长时间内,穆斯林的宗教教育主要依靠家庭,以家传口授的方式进行。从明末开始,经堂教育兴起,教育在清真寺内进行,由阿訇招收若干名学员,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教授伊斯兰教的各种经典和宗教功课。
经堂教育分为两部分,即小学部和大学部。小学部一般教授阿拉伯语拼读、伊斯兰教基本信仰、《古兰经》选读等。大学部是一种系统的伊斯兰教专业教育,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类。在经堂教育体系中,小学最为普及。经堂教育目前只集中在少数清真寺中,而且部分清真寺已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方法,把现代教育和经堂教育相结合。具体地说,就是采用学校制教育模式,实行学年制,对学员进行分班编排,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注意阿拉伯语和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
学校式的伊斯兰教教育,开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目前,中国共有11所伊斯兰教经学院。其中最高学府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于1955年创办,学院位于北京,除设本科班外,还举办大专班、研究班、留学生补习班和在职阿訇进修班。其他10所分别由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举办,学习年限3至5年不等,有的需要更长的时间。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开办有经文学校和阿訇进修班等。
此外,各地伊斯兰教协会还根据经堂教育的传统做法,在一些有条件的清真寺内,让有学识的阿訇接收年轻学员,讲经授课,为清真寺培养接班人,有的清真寺已从个别招收学员发展到举办读经班或经学班。
根据中国政府与一些友好国家签订的文化交流协定,各地伊斯兰教协会还可派遣学生和在职宗教人员到国外留学进修。

上海徐家汇天主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