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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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信仰见闻
  宗教政策和宗教活动
  五大宗教概况
 
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现行的宗教政策,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是否信仰宗教,信仰哪种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在一些家庭中,可看到这样的情况,父亲是共产党员,母亲是宗教徒,而孩子既不信仰共产主义,也不信仰宗教。实际上,孩子既曾受到无神论的教育,也可能接受宗教知识,但信仰的选择权最终属于他自己。

  尽管宪法赋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中国共产党党员却不能信仰宗教。因为根据党章,加入了共产党,在信仰上就选择了无神论。如果有一天某党员想要信教了,可以退党,然后再去入教。同样,宗教徒也可以放弃其信仰而成为共产党员。在中国,无论信教还是入党,首先都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

 

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山西五台山,历来香火旺盛。

图为寺院内进香的信徒。

  第二、宗教与政权相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等。国家政权也不干涉宗教的内部事务,不能推行或禁止某种宗教。

  第三、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不能利用宗教从事有害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非法活动。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和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国家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第四、各宗教一律平等。在中国,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政府对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不论信众多寡、影响大小,各宗教的待遇是同等的,包括政治上和法律上等诸方面。

  第五、无神论与有神论应相互尊重。在中国,不信教的群众占多数,多种宗教并存,为妥善处理信教与不信教、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政府主张,宗教活动一般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展开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等。

 

北京潭柘寺内的佛事活动


 

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宗教界委员

  第六、各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这主要是指国外势力不能干涉中国宗教内部事务,不能利用宗教干涉中国内政。国内各宗教团体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下,实行自养、自治、自传,各宗教的事务包括教务、教职人员的选任等,完全由中国宗教组织自主办理。同时,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中国宗教界组织和人士发展同国外宗教界组织和人士的交往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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