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第 19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1年 12月 20日 颁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未纳入本目录的其它禁止进、出口货物,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经贸部将陆续颁布相关目录。
附件: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
序号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备注
1 5069090.11已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5069090.19未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2 5071000.10犀牛角
3 13021100鸦片液汁及浸膏(也称阿片)
29031400.10四氯化碳,用于清洗剂的除外
4 29031400.90四氯化碳,用于清洗剂的
29034300.90三氯三氟乙烷,用于清洗剂( CFC-113)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1年12月20日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