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科普法。
2002年12月,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上指出,科技普及与科技创新,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或缺。
西方的“公众理解科学”在中国被称之为科学技术普及,简称科普。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教育基础设施落后,人均受教育水平较低,因此公众的整体科学素养水平比较低。
此外,中国目前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国家。公众的科学素养存在很大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职业差别。
因此,中国的科普是一个多层次的立体工程,较之西方的公众理解科学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包括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科普一直被作为公益事业,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设立了科普管理和协调机构,建设了大量科普场馆和设施,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