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首    页 E_BOOK 图    书 影    视 图    片 音    乐 展    览 奥    运 旅    游     漫  
  绘    画 收    藏 工 艺 品 年    画 专    题 数字中国 政府白皮书 国情报告 中国概况 服务窗口  
 
  
 
了解中国
 
  第一章 发展历程
  第二章 科技资源
  第三章 科技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四章 科技管理与科研体系
  第五章 科技规划与计划
  第六章 重点领域
  第七章 若干成就
  第八章 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第九章 走向国际
 
第一节 科技规划

  制定中长期科技规划有利于长远科技工作的安排,如对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学科调整等需要长期稳定支持的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和指导。

  1956年制定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是新中国的第一个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它从13个方面提出了57项重大科学技术任务、616个中心问题,从中进一步综合提出了12个重点任务,还对全国科研工作的体制、现有人才的使用方针、培养干部的大体计划和分配比例、科学研究机构设置的原则等作了一般性的规定,是一个项目、人才、基地、体制统筹安排的规划。它的实施对中国科研机构的设置和布局、高等院校学科及专业的调整、科技队伍的形成和发展、科技管理的体系和方法以及整个科技体制的形成,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其深远影响至今仍清晰可见。

 

国家CIMS工程研究中心的制造系统实验室

  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中国政府又先后制定了《1963—1972年科学技术规划纲要》、《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1986—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1991—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全国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长期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等以时间为基础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

  中国政府在2004年开始制定新世纪第一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对新世纪这些年的科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了解中国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华天大厦26层 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86-10-58880347 电子邮件:showchina@showchina.org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证041074号
五洲传播中心/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