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管理特点
总体来说,中国的科技发展管理体系模式是高度集中型的。在这种模式下,中国政府将科技活动管理、相关的生产活动管理和资源分配的最终权力集中在特定的权力部门,其他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或短期项目。科学技术管理的组成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决策机关——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执行层和协调层——科学技术部、其它部委及地方的科技管理部门;具体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管理层。
2.主要管理机构的职能
(1)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1998年,中国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时任总理的朱基担任组长。现任组长为温家宝总理,副组长为陈至立国务委员。成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部长、科学技术部部长、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农业部部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
(2)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是中国国务院对科技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和协调的政府部门。现任部长为徐冠华,他同时也是一位遥感应用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

国家科学技术部大楼
科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负责国家科技能力建设和产业化环境条件建设。
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研究制订中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等。
(3)其他部委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农业部、卫生部、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均参与相关的科技管理。
例如,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也具有重要的科技管理职能,即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教育部则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运用国家财政拨款,资助基础研究;发现和培养人才;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设7个科学部,即数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本届委员会共有委员26名,其中有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18名。现任主任是陈宜瑜院士。
(5)中国科学院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而成立的中国科学院不仅是中国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机构,同时也是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设有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地学部、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技术科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由于中国科学院下属大量科研机构,中国科学院院部具有很强的管理职能。
(6)中国工程院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咨询性学术机构,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战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中国工程院设有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业工程等8个部。现任院长是徐匡迪院士。中国工程院现有院士660名,其中女院士36名。并拥有外籍院士27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织,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168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31个省级科协及广泛的地方、基层组织的科技团体。现任主席为核物理学家周光召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