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首    页 E_BOOK 图    书 影    视 图    片 音    乐 展    览 奥    运 旅    游     漫  
  绘    画 收    藏 工 艺 品 年    画 专    题 数字中国 政府白皮书 国情报告 中国概况 服务窗口  
 
  
 
了解中国
 
  第一章 发展历程
  第二章 科技资源
  第三章 科技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四章 科技管理与科研体系
  第五章 科技规划与计划
  第六章 重点领域
  第七章 若干成就
  第八章 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第九章 走向国际
 
第三节 促进成果转化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并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科技体制改革不断调整相关政策。

  最具影响的是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这是一部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相配套的重要法律,它确定了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及技术权益的归属和分享。该法规定,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可以自愿或依照合约进行,并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主要在鼓励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自主权、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环境条件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以调动科技人员、企业家积极性,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于1991年发布了《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在1988年批准成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基础上,在各地已经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再选定了21个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批准国家科委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目前,已经形成了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了解中国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华天大厦26层 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86-10-58880347 电子邮件:showchina@showchina.org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证041074号
五洲传播中心/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