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04年底全国总人口约13亿,约占世界人口的20%。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全国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32人,但分布不平衡,东部沿海人口密集,每平方公里452人;中部地区每平方公里262人;西部地区人口稀少,每平方公里只有51人。东部人口密度是西部的8.8倍。在近13亿人口中,大约有5.2亿多居住在城市,其余居住在农村。
中国人口增长较快。据资料统计,1949年,中国人口为5.4亿,到1969年就达到8亿。70年代以来,国家提出实行优生优育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从1969年的34.11‰,下降到2003年的12.41‰;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从26.08‰下降到6.01‰。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总人口的92%;其余55个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8%,因其人口较少,习惯上统称少数民族。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超过或接近500万的,有壮族、满族、回族、彝族、苗族、维吾尔族、土家族、藏族、蒙古族等,其中壮族人口超过1500万,是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人口在10万以下的门巴族、鄂伦春族、独龙族、塔塔尔族、赫哲族、高山族、珞巴族,是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少的7个民族。

中国目前每年新增人口1200多万,
相当于香港现有人口的两倍。

中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人口密集,土地的人口负载量过大。
在各个民族的地区分布上,汉族分布最广,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以及东北地区。55个少数民族虽然人口数量较少,但分布范围却十分广泛,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五个自治区,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省。云南省有20多个少数民族,是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省。
中国各个兄弟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民族的一切合法权益,禁止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中国政府按照全国的行政区划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的地方事务。目前中国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共5个省一级的自治区。
同时,全国还设立有许多地区级、县级、乡级的自治地方。

中国的行政区划总共分为四级:省(区)、县(旗)、乡(镇)三级,为其基本的行政单位;地区、州、盟这一级,则是介于省与县之间的行政单位。这四级行政单位的普通名称和行政地位,如下所示:
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级: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第三级: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
第四级:乡、民族乡、镇。
中国现行政区,属于第一级的共有34个行政单位,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省级以下为地级,地级以下为县级,县以下为乡、镇。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分设于全国各地。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