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政府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1989年,首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是率先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之一。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员会正式成立。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共颁布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4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和34项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部门出台了90多项全国性环境保护规章和1020多件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