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苏等盟国在战后不久就开始酝酿和筹划东北日侨遣返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安排。
1945年9月29日,在中美联合参谋长会议致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备忘录中,最早提到“东北(满洲)日人遣送计划”问题;10月25日,中美双方在上海召开第一次遣送日侨俘会议,制订了《中国战区日本官兵与侨民遣送归国计划》,原则规定:东北的日本侨民的遣送,当于关内地区日侨俘遣返后进行;1946年1月5日,中美双方在上海召开第二次遣送日侨俘会议,美军总部日侨俘遣送组长魏特曼上校提出:“关于满洲之组织,至少需使用两港口,其一预计为葫芦岛,若获得允许,另一港将为大连。尤有进者,吾人希望于沈阳成立一美军输送总部,该地亦需有一中国之机构。华军于哈尔滨、长春及齐齐哈尔,亦需设立遣送队,俾使日人按时自内地移至港口区,实为必要。此等机构准备于4月1日左右开始工作,不得迟于5月1日。吾人必须于此等机构进入满洲之前,获得关于满洲之充分侦察与情报。无论如何,目前必须采取步骤,选择需于4月1日左右进入满洲之司令官,并组织是种机构。”1946年初,国民党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嘉璈传达了行政院有关遣送东北日侨俘的指示。随后,东北行辕日侨俘管理处成立,处长李修业和副处长刘佩伟、齐云阶、彭克复都是少将级,其他各市县均设立日侨俘管理所,所长由当地军政要员担任。同时,东北日侨俘管理处还决定出版《东北导报》,于1946年3月7日发行,为日文4版小报,每3日刊出一期。从5月6日开始改为日报,一直刊行到1947年9月5日,共出版498期。其中刊登的《遣送便览》等内容,详细地介绍了日侨俘遣返的相关消息和有关日侨遣返的各项规定。中国东北日侨俘遣返,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