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国际比较
2007年初,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诺贝尔经济学奖(2001年度)获得者斯彭斯(Spence,Michael),在《华尔街日报》上连续发表两篇文章,研讨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问题。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国民财富:为什么中国增长得这么快?》(“Wealth of Nations:Why China Grows So Fast?”);另一篇题目是:《国民财富:是什么推动了高增长率?》(“Wealth of Nations: What Drives High Growth Rates?”)。
斯彭斯在其第一篇文章的一开头就提出,发展中经济体的持续高增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他给“持续高增长”下了一个定义:“高”是指GDP增长超过7%;“持续”是指超过25年。按此定义,他指出,有11个发展中经济体实现了持续高增长(本文这里按进入持续高增长的先后排序):新加坡、香港地区、台湾地区、韩国、泰国、马耳他(欧洲地中海)、阿曼(西亚南部)、印度尼西亚、博茨瓦纳(南非)、马来西亚和中国。他强调指出,中国是最新进入的一个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案例。
斯彭斯在其文章中着重分析了这11个经济体一些共同的特征,如都有一个功能良好的市场体系,高水平的储蓄和投资,人口跨地区和跨部门的流动性,微观层面上企业适应快速变化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等,但没有分析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特点。我们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数据,绘出这11个经济体在其持续高增长阶段GDP增长率的波动曲线(见图1,图中因阿曼1967年和1968年GDP增长率畸高,分别高达66.2%和82%,而图1纵坐标的上限为35%,故这两年的数据在图中未完全显示出来), 并将它们持续高增长阶段的起止年份、持续年数,以及持续高增长阶段各年份GDP增长率的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和变异系数列于表1。从比较中我们看到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一个突出特点:与其他10个经济体相比,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位势较高,而波幅最小,呈现出“高位–平稳”型增长。

图1 11个经济体GDP增长率曲线
表1 11个经济体比较
|
国家或地区 |
持续高增长
起止年份 |
持续高增长
年数 |
GDP增长率
平均值% |
GDP增长率
变异系数 |
|
新加坡 |
1961—1997 |
37 |
8.64 |
0.436 |
|
香港地区 |
1962—1988 |
27 |
8.63 |
0.558 |
|
台湾地区 |
1962—1994 |
33 |
9.03 |
0.339 |
|
韩国 |
1963—2002 |
40 |
8.00 |
0.470 |
|
泰国 |
1965—1995 |
31 |
7.89 |
0.334 |
|
马耳他 |
1966—1992 |
27 |
7.52 |
0.621 |
|
阿曼 |
1967—1992 |
26 |
15.16 |
1.315 |
|
印度尼西亚 |
1968—1996 |
29 |
7.02 |
0.297 |
|
博茨瓦纳 |
1969—2000 |
32 |
11.47 |
0.626 |
|
马来西亚 |
1971—1997 |
27 |
7.60 |
0.402 |
|
中国 |
1977—2006 (未完) |
30 |
9.72 |
0.285 |
图1中的粗黑曲线是中国1977年至2006年GDP增长率的波动曲线。按照斯彭斯的“持续高增长”定义(GDP增长率持续超过7%),中国经济进入持续高增长阶段可从1977年算起,即从1976年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算起。最早进入持续高增长阶段的是亚洲“四小龙”:新加坡、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和韩国。它们在20世纪60年代初进入持续高增长阶段。接着,60年代中后期,泰国、马耳他、阿曼、印度尼西亚和博茨瓦纳5个国家先后进入持续高增长阶段。70年代初,又有马来西亚进入持续高增长阶段。然而,1989年之后至2002年,除中国外,其他10个经济体已先后结束了持续高增长阶段,进入相对较低的增长阶段。持续高增长年份最长的是韩国,为40年;其次是新加坡,为37年。持续高增长年份最短的是阿曼,为26年。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已达30年,该趋势尚未结束。
在这11个经济体中,增长速度最高的前三位是阿曼、博茨瓦纳和中国。从持续高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率的平均值来看,阿曼最高,达15.16%;博茨瓦纳次之,为11.47%;再次就是中国,为9.72%。虽然阿曼和博茨瓦纳经济增长的速度很高,但其波动的幅度很大。阿曼在1967年和1968年GDP增长率曾分别高达66.2%和82%,随后,1973年又猛降到–14%,最高点和最低点之间的峰谷落差达96个百分点。博茨瓦纳在1972年GDP增长率曾高达29.8%,随后,1975年又降到–1.3%,最高点和最低点之间的峰谷落差达31.1个百分点。中国在其持续高增长阶段,GDP增长率的最高点(1984年15.2%)和最低点(1990年3.8%)之间的峰谷落差为11.4个百分点。表1列出了各国经济增长率的变异系数(经济增长率的标准差除以其平均值)。变异系数越大,经济增长率的离差越大,波动幅度就越大;变异系数越小,经济增长率的离差越小,波动幅度就越小。阿曼和博茨瓦纳经济增长率的变异系数最大,分别为1.315和0.626;而中国最小,仅为0.285。这表明,以经济增长率变异系数测度的经济波动幅度,阿曼是中国的4.6倍,博茨瓦纳是中国的2.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