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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促进2008年就业工作的对策建议
2008年就业工作的目标应该确立为 “125142",具体含义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为了实现这个较高的目标,针对2008年的就业难点,我们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1,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就业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从宏观层面上看,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指以促进就业为取向的宏观政策体系,即不仅要将就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前提和经济运行的结果,而且要将之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以及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速度的确定等重要决策中,充分考虑各项措施的就业效应,将能否促进就业增长作为宏观经济决策的基本原则。政府的目标是多重的,包括经济增长、市场稳定、社会公平和充分就业等,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目标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将就业增长作为宏观政策体系的重心,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就业增长,有效解决我国因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型带来的严重的失业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2008年,从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角度来看,为扩大就业需求我国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当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失业压力较大时,各级 政府要通过积极的就业投入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以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
改进积极的就业政策的效率,必须通过政府、雇主和工会组织密切协作,协同促进就业工作。我国目前有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但是仍然是政府唱主角。就业不仅有市场机制,还有社会机制,要通过完善政府、雇主和工人(或者工会组织)三方协商机制全面促进就业,这也是和谐社会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就业目标不是完全就业,而是充分就业。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使劳动力供给与需求趋于均衡的就业量就是充分就业量。充分就业是经济运行效率提高的重要保证。针对转型期劳动力市场的行政性分割等因素,政府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应当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尽快形成统一的竞争性的市场配置型劳动力市场。
2,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扎实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
从城镇来看,当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主要是由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2008年,一方面,要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另一方面,要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消除零就业家庭是2008年促进就业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必须强化责任,有针对性地为零就业家庭开发就业岗位。岗位开发中尤其要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功能,探索政府购买一批、机关事业单位挖掘一批、驻辖区单位吸纳一批、社区服务开发一批、再就业基地创造一批、劳务派遣组织一批等形式,为零就业家庭提供更多岗位。
3, 充分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积极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2008年,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各地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未安排人数和当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扶持残疾人就业。
对残疾人进行的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岗前训练、转岗训练和在职训练等。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特殊的培训手段和条件,为在普通培训机构中难以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培训;其他职业培训机构也应接受残疾人参加培训。对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中学习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酌情给予补贴。
4,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畅通大学生面向企业、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流动就业渠道。
配合《就业促进法》的出台,2008年可以考虑成立大学生就业促进办公室,动态把握大学生就业、失业状况,掌握用人单位是否有收取面试费、押金和不给上“三险”等违法行为,优先提供对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安排。面对大学生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学校要认真反思自己的责任,加快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以促进高校教育和劳动力市场接轨。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既没有创业资金,又无资产可做担保的问题,国家应该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予以法律上的明确支持,考虑将企业和高校的互动制度化,让高校按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培养技术性人才,企业将上岗人员的工作信息反馈给高校,以便高校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5,努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和维权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逐步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
2008年,国家应加快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消除制约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和城乡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障碍。积极探索改革户籍制度,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等权益,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实现农民的自由迁徙权,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获得长期合法居住权,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待遇;改革城市的社会管理体制,将农民工的管理全面纳入城市和流入地政府的管理体系,使农民工能够参与城市的政治和社会生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土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以使农民在自愿放弃土地中得到应有的报偿,为农民实现向城市的稳定转移提供资金支持和“原始积累”;逐步向农民工开放城市的公共服务,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和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加强对农民工的基础管理,实行农民工就业登记与企业招工的报备制度、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建立和发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切实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管,坚决清理和制止向农民工的收费和变相收费,全面清理和废止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和限制政策。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8号文件。
2,《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35号文件。
3,《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0号文件。
4,《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总量稳步增长新增就业持续增加》,中国新华社,2007-10-07。
作者简历:
杨宜勇,1963年出生于湖北宜都,198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1988年获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200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做社会学博士后,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有关宏观经济、工程咨询、人口与就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社会保障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有关政策建议多次获得中央领导的批示。著有:《公平与效率》,今日中国出版社,北京,1997年12月;《中国转型时期的就业问题》,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北京,2002年10月;《当代中国的社会保障》,中国劳动保障出版,北京,200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