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2007年:分配制度改革的成绩与收入分配发展惯性
(一)收入分配改革取得的成绩
2006年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1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这主要得益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财政投入向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倾斜,以及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等政策。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比2005年提高5.2%,人均补差额提高8.6%;根据民政部《2006年三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和《2005年三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资料计算得到。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省份有24个,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分别有31个和29个,另有27个省份调高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第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2006年10月25日。
2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有望提速
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选择公务员工资制度为突破口,已经超越了2001年1月、2001年10月以及2003年7月三次工资调整的意义。本次调整的着眼点已经从促进短期消费上升到制度层面,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对收入分配的长期影响在于国家公职人员率先成为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我们反复强调,中等收入群体主要不是看消费水平,也主要不是看拥有财产的多少,而是看可持续的收入能力。从这一角度看,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3影响未来收入差距的因素得到有效调节
教育和医疗政策的调整,对我国未来收入差距的影响主要有三个层次。第一,看病贵、上学贵问题得到缓解,直接减轻了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第二,经济负担减轻的同时,还降低了预期的不确定性,可以促进消费需求,带动就业发展,低收入群体增收更有保障。第三,机会公平的提升可以使中低收入家庭的成员获得更高的人力资本投入,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从而抑制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和财产差距扩大之势,共享发展成果。
(二)当前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尽管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得到高度重视,政府也出台了有力措施,不过由于经济增长模式和公共治理整体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以及收入分配自身长期发展产生的惯性,收入差距在短期内尚难以显著缩小,仍然呈现出扩大之势,这一趋势至少会延续到2007年。
1城乡差距持续扩大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和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等措施,虽然有助于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和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但如果对农村居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增速没有相应的提高,短期内也会带来城乡差距扩大的客观结果。2006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799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实际同比增长10.0%,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762元,同比实际增长11.4%,比2005年前三季度增速降低0.1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06年10月19日发布的《2006年前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增收速度加快,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再考虑到公务员工资调整政策效果在2006年前三季度尚未充分发挥以及农民现金收入中不可支配的部分,预计2006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会略高于10%,农民人均实际纯收入的增长率仍会保持在近年来6%左右的水平。按照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3%~1.5%的情况推算,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到3.3倍以上,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如果这一趋势延续到2007年,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有可能突破3.4倍。
2垄断企业与竞争性企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2006年,高层的重视和垄断企业的自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垄断企业职工与竞争性企业职工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垄断企业和一般竞争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企业及其员工未来收入的发展,由于所处生产环节和竞争地位不同,同一行业内部的各企业之间也会产生较大的收入差距。从各行业的景气指数来看,处于生产环节的上游、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往往收入增长较快;而处于下游和加工环节、面对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企业,景气程度普遍较低。以石油和信息产业为例:2006年上半年,垄断性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信及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高达195.8%和165.2%,比全部行业平均水平135.9%分别高出60和30个百分点左右,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8和1.6个百分点;而同行业中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计算机服务业的景气指数仅为83.7%和120.3%,明显低于各行业平均水平,而且较上年分别下降了8.7和8.6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景气月报》有关各期。考虑到企业景气指数与企业利润、职工工资水平的联系,可以预见,垄断企业从业人员的薪酬增速仍会快于竞争性企业。
3城镇内部差距扩大速度快于农村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呈现出明显的扩大趋势,而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趋于稳定。从基尼系数来看,按照五等份分组资料粗略计算的城镇基尼系数2000~2005年平均每年上升0.016,用相同方法得到的农村基尼系数同期每年上升0.003,农村基尼系数与城镇基尼系数之比从1.4倍下降到1.1倍。从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对比(我们姑且称之为“两极分化程度”)来看,城镇两极分化程度已经从2000年的3.61倍上升到2005年的5.70倍,年均上升9.6%,农村两极分化程度则从6.47倍上升到7.26倍,年均上升2.3%。在国家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农村中低收入家庭为主要受益群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内部工资差距拉开的情况下,2006、2007两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显著大于城镇的收入分配格局会发生重大转变。实际上,如果从支出角度衡量,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两极分化程度”在2002年就已经超过农村,2006年已达4.2倍,同年农村在3倍以下。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第113页“按五等份分组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与支出”和第118页“按五等份分组的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所列数据计算,用五等份分组资料粗略计算基尼系数的方法参见陈宗胜和周云波《再论改革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
4资本要素相对于劳动要素的地位继续上升
我们仍以2006年前三季度的情况为例,农民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9.6%,比上年同期加快3.5个百分点;而农民现金收入中比重最大的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仅增长了5.6%,比2005年同期骤降12.5个百分点,这是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力度相对下降的客观结果,反映出农民依靠自身力量从农业中实现增收的困难。这两项劳动性收入的增速都慢于财产性收入,后者实现了同比24.5%的快速增长。城镇的情况十分类似: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属于劳动性收入范畴的工薪收入比2005年同期增长12.4%;而属于资本性收入的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了19.6%和27.7%。国家统计局:《2006年前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如果剔除公务员工资调整这一不可比因素,职工工资总额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有可能下降到10%以下。
三、2007年:促进分配格局合理有序与分配关系和谐化发展的对策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2007年,在进一步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的同时,还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和起步,促进收入分配的和谐化发展。
(一)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
调整分配关系和缩小收入差距的任务艰巨,如果仅从居民收入分配角度出发,单纯采取“劫富济贫”的思路,是难以解决的。我们不能坐等倒U型曲线拐点的出现,况且市场力量越发展,政府直接调控基尼系数的难度就越大。政府的优势在于其对宏观分配格局的影响力,通过宏观分配关系的改善作用于居民收入差距。2006年,政府已经开始调整宏观分配格局,如在初次分配中致力于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在再分配中加大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转移支付的力度。政策是否能够落实,预期效果是否能够达到,就取决于中间环节,也就是传导机制通畅与否。如果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地方的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改革措施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背离初衷。
(二)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增收的长效保障机制
政府采取“多予”策略,给予低收入群体更多的保障,是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为支撑的。在短期内能够产生明显的政策效果,但从中长期来看会加重财政的负担,政府直接补贴水平的增长会越来越困难。从间接角度出发,将工作重点转向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增收的保障将发挥长期效果。在城乡统筹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基础设施,是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基本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善就业环境,提高技能和维护权益,以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务之急。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系,社会保障是民安之策,前者是后两者的“木之本,水之源”。只有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促进就业数量和质量的全面发展,才能为低收入群体构建起长效的增收保障机制,为收入分配问题的解决构筑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促进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形成
中等收入的衡量应该从国内的相对水平出发,而不能照搬所谓国际标准。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在收入五等份分组中处于中高收入、中等收入、中低收入三个组的居民就属于中等收入者。我国同样也有中等收入者,但这一群体十分不稳定。近期研究人员对中美居民收入变动性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变动性比美国还要强,也就是说每个人所处的收入等级不稳定。
2006: 417~458.我们以这项研究提供的收入迁移矩阵为基础,经计算发现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的中国城镇居民中,处于中高收入、中等收入、中低收入三个组的居民,五年间发生收入等级下降的概率分别为46.3%、34.4%和22%,而美国的情况为29.3%、22.5%和19.9%。平均来看,中国城镇中间三个收入等级的居民降至最低收入组的概率是15.2%,美国仅为9.3%。这就说明,在“扩中”的同时还要注重“保中”。
(四)积极探索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现途径
在利益分享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投资的快速增长和投资率的提高就预示了收入差距的扩大。由于资源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等级的居民之间配置不均,掌控资本要素越多的人和地区获得的回报就越高,主要依靠劳动要素投入的人和地区增收则相对较慢,基尼系数上升几乎是必然的。要扭转这一趋势,就必须疏通利益的分享机制。从我国最富裕人群的发展情况来看,中国并不缺少创富的渠道;从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中等收入群体不稳定的角度来看,我们又确实比较缺乏公平分享收益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财政对低收入者的补贴、资源税的调整、国有企业海外上市融资额一定比例上缴社保基金等政策,都是有益的尝试。发展成果是多方面的,还应继续积极探索由人民共享的实现途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者 杨宜勇/顾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