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的人才资源状况
为全面掌握我国的人才资源状况,2004~2005年,有关部门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联合研究制定了新的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调查对象主要是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其公布的我国人才资源状况如下:
到2005年,全国有各类人才7390.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663.9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770.3万人,事业单位管理人才453.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4195.6万人(在企业和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07.6万人,交叉统计在专业技术人才中),高技能人才835.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579万人。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有人才2432.2万人,占全国人才总量的32.9%。
全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3543.5万人,占59.3%。其中:研究生107.6万人,占1.8%;大学本科1317.6万人,占22.1%;大学专科2118.3万人,占35.4%。
国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5%,比2000年提高6.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52.7%,比2000年提高9.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792所,2005年招生504.5万人,招生人数是2000年的两倍多。全国高等教育在校总人数23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比2000年提高8.5个百分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2000年的95万人增加到306.8万人。2005年,全国平均每万人口中,大学生数由2000年的72.3人增加到1613人。全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本文涉及的全国性数据,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二 我国宏观人才建设重点及前瞻
1 加紧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2006年6月5日,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抓紧并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把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加紧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在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中重点强调了以下方面:一是要完善培养体系,从教育这个源头抓起,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要求,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建设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生成的教育培养体系。二是要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建立健全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坚持在公平竞争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培育人才,为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机会。三是要完善制度和政策保障,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流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束缚人才成长和限制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观念、做法、体制。四是要进行开放式培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强同国际科技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五是要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和弘扬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精神,大力提倡敢于创新、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造就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在2006年,围绕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都从各自角度出发,加强了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2高层次人才成为我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国际一流的科技尖子人才、国际级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物,可以带出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团队,可以创造世界领先的重大科技成就,可以催生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企业和全新的产业。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首先要抓紧培养造就这类人才,尤其要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领军人物。
2005年9月,人事部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即从2005~2010年的6年时间里,要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等五个重点领域,培训30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又称为“653”工程。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653”工程列为“十一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的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充分肯定了该工程在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中的战略地位。“653”工程实施一年来,人事部会同相关的五个政府部门和五个行业协会,制定了工程涉及的五大领域十个行业的实施办法,逐步建立了工程实施的工作体系。
2006年11月,人事部发布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将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要使留学回国人员新增人数达到15万~20万人,争取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万人次。
2006年11月,人事部还颁布了《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博士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实施特别资助计划、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质量保证机制、完善博士后服务与保障、扩大博士后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11个;“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博士后事业的投入将超过1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
3出台了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各级党政的组织、人事部门纷纷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或者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国人才工作未来5年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以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促使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该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设重点包括: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举措,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大力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快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着眼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坚持统筹区域发展,推动东中西部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高度重视人才投入和人才立法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4重视以公务员法为中心的配套法规建设
2006年是公务员法实施第一年,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实施工作扎实有序。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培训,截至2006年年末,已经完成了对600万名公务员的全员轮训。
2006年6月,人事部制定了《2006~2010年人事部立法规划》。迄今为止,我国共有人事法律1部、规章56部、规范性文件380余件。按照人事部的立法规划,当前要重点抓好3件法律、17件行政法规、30件部门规章等骨干立法项目的起草制定。并对工作急需、已有初稿的公务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培训、奖励等配套法规,抓紧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考核规定已基本成熟。在继续推进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试点工作,以及开展公务员职位聘用制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类管理的有关法规,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人事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2007年,人事部将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并以公务员法为中心的配套法规建设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为重点,积极推进人事立法工作。
5完善党政干部队伍评价体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经中共中央同意,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该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检验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明确了综合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方法构成,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该办法共分9章47条,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可参照执行。
2007年,人事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重点研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机制、结果使用等问题。绩效评估是引导政府和公务员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此前,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已在全国不少地方开展并进入实践。2007年,人事部还将完善政府表彰奖励政策体系,建立协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政府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
6全方位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2006年,一批年轻、务实、充满个人魅力的官员,正相继进入省委省政府核心领导层或在国家部委担任要职。新任团中央第一书记胡春华、农业部党组书记孙政才和湖南省代省长周强,一起成为3名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正部级高官。
2006年,全国市、县、乡的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进展顺利,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第一,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第二,减少副书记职数。在换届中,大多数市、县、乡实现了配备2名副书记的目标。第三,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部分省(区、市)规定的市、县、乡党政交叉任职比上一届有所扩大,市、县两级党政交叉任职大多为2~3名,乡级党政交叉任职大多为1~3名。第四,逐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各地普遍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做了适当调整,合理确定人大、政协领导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防止在任职年龄上搞“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第五,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各地普遍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第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各地积极推进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
从2006年4月到2007年1月底,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连续举办50期培训班,全国5474名县(市、区、旗)委书记、县(市、区、旗)长参加了培训。这次专题培训,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再学习,是县委书记、县长对在新农村建设中肩负重要职责的再认识,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再动员,也是对换届后新任县委书记、县长的一次上岗培训。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专题培训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的。
2006年,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也日益深入,一批腐败高官如陈良宇、邱晓华等纷纷落马。在地方各级党委以及市县乡的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也加强了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07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还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典型案件有时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其他相关人员也被依法处理。
7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该文件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指出,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要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外人才成长规律,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建立健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
8职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006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更新教学内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建立弹性学习制度。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2006年11月7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迫切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我国人口多,劳动力多,特别是农民多,就业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需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因此,必须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2006年12月29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该纲要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9建立事业单位聘任制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占其单位总数的51%,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59%。
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2006年2月,人事部发布实施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外,均属于该文件的适用范围。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者。均可报名。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006年7月,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该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结构比例等内容的确定、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006年,人事部逐步形成了职称制度改革的初步思路,加强了对工程师制度改革、调整职称外语考试等突出问题的政策研究,扩大了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结合试点。此外,还组织实施了35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步清理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向国务院报送了规范意见。2007年,人事部将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序发展水平评价类资格制度,依法推行行政许可类资格制度,构建科学、分类、动态、符合实际的职称体系,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建立面向全社会各类人才的管理制度。
10“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大学生走向基层
2006年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八部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该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3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除在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外,享受的优惠政策还包括:一是就业服务。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他们;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二是政策优惠。对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时,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11继续深化普通高等教育改革
根据《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教育部将适当控制高等学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办法,建立专业设置预测机制。并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一旦该办法出台,高校收取学费就有了依据,也表示教育部将根据新办法来重新核定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否合理。
同时,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推进“985”工程二期建设,启动实施“十一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加强高校科技工作规划和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教育部等部门将2007年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服务年,要求各地、各高校以学生为本,做好六项服务工作:一是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依托网络积极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二是围绕落实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做好服务工作;三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就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四是加强对薄弱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新办院校毕业生的服务,和对经济贫困、身体残疾、长线专业等有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五是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六是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95万大学生明年毕业,比今年增加82万人,六举措助推大学生就业》,2006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
12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近两年,我国不少城市面临严重的“技工荒”,诸多高级技工的岗位只能是虚位以待,有的企业不得不从国外高薪聘请高级技工。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第二季度对全国99个城市的调查,我国高级技工缺口高达上千万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该文件提出,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培养高技能人才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落实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格局。力争到“十一五”期间末,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80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00万人。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师资是一个重要因素。“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并组织实施若干专业的示范培训项目;拟对2500名骨干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和1500名骨干专业理论教师开展示范性提高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13编制《“十一五”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006年,农业部编制了《“十一五”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各类农业人才总量将从目前的8474万人扩大到1730万人,增加8826万人。该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以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为主体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根据该规划,我国“十一五”期间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将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提高农业行政管理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提高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提高农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各级相关部门将通过加大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农业人才开发的投入、健全农业人才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农业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强对农业人才工作的领导等措施,切实保障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顺利展开。
14重视人才服务行业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
2007年,人事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才供求信息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支持,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的状况;研究制定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流动的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完善后续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加强见习基地建设;强化人才市场监管,推进人才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人才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007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人才市场体制改革,研究建立人才服务行业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组建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人才服务业的意见,以形成完善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15重视职业社工队伍建设
民政干部是从事民政工作的机关公务员,社工是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是参与社会互助的志愿人员,这三支队伍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和公众力量,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社工贴近基层,面对群众,在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我国已有200多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毕业学生近万人。民政系统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约有45.3万人,平均每人要为1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但现有从业人员的总体学历水平较低,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再加上行政(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各类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等原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就业也面临较大困难,许多毕业生改从他业,一些进入社区或福利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也因待遇偏低、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而不能安心工作。民政部:《我国将积极拓宽社会工作人才就业渠道》(文件),2006年12月12日。
今后,我国将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积极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渠道,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展示自身智慧和力量的舞台。我国将在福利、救助、收养等民政服务类机构设置社工岗位,配备相应的专门人才,同时尽快建立公平公正的社工人才评价体系。随着社会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增多,相关专业人才将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到“十一五”期间末,我国民政系统将力争培养近千名高级社工、近万名中级社工和近十万名初级社工,形成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灾民、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社区、社团、婚姻和家庭等各类群体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才分布格局。
16人才开发的国际合作成效明显
2006年,在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方面,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国家外专局制定了引进国外智力“十一五”规划,起草了国(境)外专家来华工作条例。全年聘请国(境)外专家25万人次、聘请港澳台地区专家15万人次。选派近4万名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向49名为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境)外专家颁发了“友谊奖”。国家外专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从办法实行之日起开始实施“111”计划,拟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的学术大师、学术骨干,和一批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融合成研究队伍,以国际学科发展前沿为目标,将在大学中组建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
2006年12月,科技部也发布了《“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强调要把人才引进工作放在第一位,不分肤色、不分国籍、不惜代价地引进人才。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科技工作要把引进顶尖人才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对引进顶尖人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我国与非洲国家的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也进入了新阶段:规模大幅扩大,领域扩展到经贸、农林渔业、医疗卫生、政务、通信、地质、教育和环境等各方面。截至2006年8月,我国政府已累计为50多个非洲国家培训了各类人才11000多名。结合非洲国家需求制订的全年培训计划。2007年我国将为非洲国家培训各类人才近3000名。
国家外专局2007年的工作重点是 “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提供外国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不断拓展引智发展空间”、“完善成果跟踪体系,扩大引智工作影响”等。
通过上面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2006年,我国在人才人事工作方面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除了重视党政人才、创新型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人才等人才队伍的建设外,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职业社工队伍建设、人才开发的国际合作等。
其次,在教育方面,开始同时重视教育的三个方面,提出“巩固普及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不仅增加了投资,而且在政策方面也给予职业教育越来越多的关注。
再次,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纷纷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出台了若干个政策法规,使我国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三省(区、市)人才建设新进展1重视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着力建设1330个创新团队。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鼓励创新团队打破行业区域界限,支持联合攻关和创新。该意见规定,到2010年,山东省将用4年时间建设:30个纳入国家支持计划、冲击世界科技前沿的创新团队;300个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学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的创新团队;1000个立足各自岗位,有明确研究方向,各具特色的创新团队。
安徽省首批27个创新团队通过评审。安徽省省委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115”产业创新团队工程主要任务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承担“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100个左右产业创新团队。
广东省建设三大创新型人才圈。广东省坚持立足本省、紧邻港澳、面向全球,从战略格局上着力构建本土、粤港澳、海外三大创新型人才圈,先后出台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关于鼓励自主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培养、吸引、留住、使用好创新型人才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并摆脱“低门槛+优惠政策”的初级引才模式,向高层次、高效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力求取得创新型人才工作的新突破。
杭州市2006年正式实施的《关于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杭州将实施新一轮“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至2010年,选拔、培养100名45岁左右的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0名40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4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
武汉市组织评选首批杰出人才,选拔一批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和管理、技术专家,推选一批科技精英、社科大师、知名校长和文化体育名人;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核心人才和创新拔尖人才,服务该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博士,工作在制造业操作一线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等给予资助;大力引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人才,引导各类人才向该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攻关课题汇集;全年力争引进1万名各类人才等。
哈尔滨市设立专项基金培养科技创新人才。2006年,哈尔滨市在整合原有青年科学研究等四项基金基础上,设立了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下设企业技术带头人、优秀学科带头人、留学回国人员、青年科技人员、学术著作出版补贴5个专项。同时明确了支持原则:一是必须为该市应用服务;二是符合六大高新技术领域发展的前沿技术;三是项目要体现先进性;四是要为该市培育一批自主创新的优秀人才。
辽宁省实施企业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工程。旨在为辽宁企业培养一批抢占全国制高点的创新团队和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5年内,企业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工程在辽宁装备制造、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培育50个能够抢占全国制高点的企业自主创新团队;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光电子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培养500名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江苏省出台十项举措服务科技创新人才。一是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保障措施写入《江苏省人才流动暂行条例》。二是改革分配制度。规定技术、管理骨干和科研项目带头人可实行灵活的分配制度;高新技术成果一经采用,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奖励。三是在深化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突出科技创新人才的主体地位。四是实施“长江工程师计划”,完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五是将有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作为“六大人才(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高峰”的重点资助对象。六是抓好载体建设,申报7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启动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建设。七是加强海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举办“海外百名精英江苏行”系列活动。八是抓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培训。九是合理调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待遇政策。十是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表彰。
西安市设立人才激励基金,促科技创新。西安市政府设立的“西安市杰出科技人才激励基金”,旨在奖励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内容包括税收激励、加大科技投入、培育创新主体等。
浙江省实施“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力争到2010年,培养和引进100名左右学术和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组织领导创新团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1000名左右具有较强组织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引进10000名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开发骨干,使研发人员在科技活动人员中的比例达到40%。为实施好“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浙江省将通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创新领军人物带领创新团队,以团队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方式等措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才参与浙江省的科技创新。
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上海市领军人才可自主组建团队。2006年8月7日,上海市正式公布首批108位“领军人才”名单,同时规定,这108名各领域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以打破所有制限制和地域限制,聘用“柔性流动”人员和兼职科研人员,自主组建团队。除了有自主组建团队权外,领军人才还将在其他方面享有优惠政策。2006年,上海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的意见》,把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特别是科技创业型民营企业家纳入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政府的各项高层次人才扶持计划和政策,向非公领域高层次人才平等开放。
陕西省选拔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任“一把手”。近几年来,陕西着力打通高层次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通道,注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选拔优秀人才到市、县班子任职,使一批学有所长、又具有较强行政管理工作能力的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了省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的“一把手”。
四川省重点打造“天府英才”工程。计划到2010年,造就100名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精英,构建杰出科学家群体;掌握1000名在各学科、专业领域起带头作用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构建领军人才群体;选拔1000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构建优秀专家群体;培养2000名中青年专家,构建后备人才群体。
辽宁省建设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的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为重点的学习和培训。省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现场教学资源为依托,采取授课、研讨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
2加大从基层选拔党政人才的力度
湖南省提拔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厅局任正副处长。2006年7月15日,湖南省委在全省加强县乡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宣布,提拔5名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厅局任正副处长,此前,湖南省5名优秀县委书记被罕见地越过市(州),集中提拔到省厅任副厅长。湖南省委表示,今后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领导岗位出现空缺,应优先从在县乡工作一届以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政正职干部中选拔。选拔优秀县委、乡党委书记到省直部门任职要形成制度,同时要从省直机关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任职,不断加大上下交流的力度。
福建省招录公务员将考核基层工作经历。从2006年起,福建省直党政机关和厦门市直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已招录到省和设区的市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2年,加强基层实际工作能力锻炼。
辽宁省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从2006年起,辽宁省各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将重点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此文件,对近几年来考入辽宁省、市党政机关的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将分期分批到对口基层培养锻炼两年。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回原机关工作;达不到要求,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对选调生,在他们到基层工作2~3年后,把他们中的优秀者及时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陕西省规定,从2007年起,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全部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遴选。从2008年起,县以上法院、检察院补充公务员,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1/5,以后逐年提高,到2010年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从2006年开始,四川省将用三年时间组织选拔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2006年预定选拔1600名。在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并按规定提高工资标准。对服务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可作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该省国家机关公务员,其笔试总分加5分。
3依据干部结构和工作需要选拔党外干部
2006年,北京市公开选拔16个领导岗位的副局级干部,其中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文物局副局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北方工业大学副校长等10个岗位要求参选者是非中共身份,此外,一名市政协副秘书长被要求是民主党派人士参选。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公开选拔的党外干部岗位,是依据干部结构和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的。从实际情况看,此次公开选拔的10个党外干部岗位都是“实力部门”,打破了此前外界对党外干部只安排虚职的印象和猜想。而此前北京的8次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最多一次有3名党外干部入选。
上海市规定,政府工作部门将按一定比例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
近5年来,上海统战工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一批党外人士陆续走上了领导岗位。2005年以来,该市先后在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委、市信息委等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安排党外副局长(副主任)各1人,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党外副院长各1人。截至2006年6月底,上海市48个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临时机构世博局,有12个部门安排党外领导干部13人。
4鼓励大学生走向基层、扎根基层
山东省、河南省的大学毕业生在农村任教的可免费读硕士。
山东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程近日正式实施:获得学士学位、志愿到农村任教的入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后,可免试、免费读硕士研究生,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服务期为5年。
河南省也将全面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应届大学生赴农村任教可免试读研。河南对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培养实行“3+1+1”的方式。前三年,取得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入学资格的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签约农村学校任教,第四年,回到培养学校注册研究生学籍,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五年,返回任教农村学校,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继续课程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天津市出台的《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二○○六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期间,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享受500元的交通补贴,并享受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市财政统一支付保险费。
2006年,福建省对97名扎根基层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除了授予“福建省长期坚持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荣誉称号外,还给每人发放了奖金。此次受表彰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主要在乡镇基层从事教育、卫生、农林牧副渔科技推广等工作。
陕西省启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援助计划。该项计划的目标任务是,在“十一五”期间,与中央实施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相配套,陕西省每年资助100~180名在基层一线从事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等紧缺专业的中青年业务骨干集中进行研修培训,经过五年努力,力争为基层培养和造就800名左右热爱陕西、扎根基层,在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等专业方面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青海省大学生下农牧区任职锻炼。从2006年开始,青海省将每年招募选拔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到农牧区任职服务,青海省计划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农牧区4133个行政村每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干部。对于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拿出不少于1/3的职位提供给到本地区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福建省下发的《福建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规定,从2006年起,省直党政机关和厦门市直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将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湖北省出台的“三支一扶”实施意见规定,从2007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公开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3年。生活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时可享受一系列政策优惠: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等。
甘肃省财政拨款支持特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从2003年起,甘肃省从省内普通高校选拔了500名特困家庭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单位服务,主要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林业、畜牧、文化等部门的工作。省财政拿出专款500万元,用于大学生的生活补助及其他花费。两年来,1300名特困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乡镇单位服务期间,他们享受每月600元生活补助、每年1000元交通费和50元体检费,并享受政府为他们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贵州省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05年起,对到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5年,到非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7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
重庆市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从2006年起,重庆市推出系列政策,规定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流动到原籍或其他大中城市工作,并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1~2档工资标准。到基层创业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为其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经验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多层次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开发
北京市实施“五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将建设3~5所技师学院,并重点加强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建成100个特色骨干专业。按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北京市技术工人占职工总数比例将由现在的33%提高到40%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5%以上。这样,技能人才需求总量将达到226.3万人,与目前的186.7万人相比,需要新增39.6万人。
上海市在青工技能培训中推行“学分制”。上海市为培养高级技工开通了“绿色通道”,青年技工修满学分,就能跳级成为高级技师。宝钢集团公司、江南造船(集团)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公司、上海电气资产管理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公司和上海汽轮机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学分制”将包括在职培训、创新创效、技能竞赛及表彰奖励4个板块,年轻职工如果在这些方面表现优秀,例如完成工艺改造新方法、突破生产难题、获得技能比武好名次,都能提前晋级成为高级技师。
天津市启动十大工程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2006年,天津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在津全面启动。该方案将重点实施十大工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实用型人才,5年内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50万人,其中高级技能型人才超过40%。十大建设工程包括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社区教育工程、职工素质提高工程、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工程、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建设工程,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等。
南京市技师班毕业生享本科待遇。2006年12月5日,南京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议的意见》。该意见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要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大学毕业生按同等待遇执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技师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外地学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南京市就业的,可迁入户口。
贵州省民间艺人列入专门人才范围。2006年,贵州省人事厅就民间艺人的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评审作出规定,凡是贵州省各类在民间从事民族古建筑建设、民族工艺制作、民族歌曲、戏曲演唱、歌舞戏剧表演、民间乐器演奏的人员,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都可以申请民间艺人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获相应资格人员不涉及聘用、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贵州省民间艺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设有:工匠师,包括民族民用花轿、戏台、各式民族古建筑等;工艺师,包括民间绘画、剪纸、雕刻、服饰制作、银饰、手工编织、刺绣等;歌师,包括各类各种民族原生态唱腔;戏师,包括各类各种民族原生态戏剧、民间乐器演奏等。
安徽省正式批准设立6家技师学院。2006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6家技师学院,这标志着安徽省“十一五”期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根据该省制订的“十一五”期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未来5年内,全省将建设20所技师学院、20所高级技工学校、10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公共实训基地。
山东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山东的战略地位。为激励高技能人才成长,山东在全国率先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率先提高了技能人才津贴标准,全省17个市都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省市两级已有1000多人享受政府津贴。
6建设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
北京将加大城区人才、智力对农村的支持,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农村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才开发目录发布制度;优先办理、引进农村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逐步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灵活开放的农村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在北京高级人才库中建立农业专家库,组织举办高级进修班,选派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到国内外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国际交流。
2006年,四川省人事厅确定了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六项重点,并提出将逐步规范农村实用人才水平评价工作。今后,农村人才可纳入该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选拔范围,并把农村人才开发纳入当地人才开发整体规划;支持相关市、县、乡(镇)和农村民营经济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实用技术,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咨询和培训,并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招募工作。四川省5万余名村支书将进大学“充电”。四川将在两年内给所有村支书免费“充电”,学员总数达52万人。这次大规模的培训,是四川省委、省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大动作,计划拿出近千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培训工作。四川省将建千个人才开发示范村。在2006召开的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对四川省即将实施的“乡村人才开发示范行动”的操作细节以及示范村的评定标准进行了深入讨论。如果这些标准被最终讨论通过,那么,要被审定为省级人才开发示范村的每个村,就必须拥有1名创业带头人、1名技术带头人、1名营销带头人,原则上还要拥有1名专业医生、1名文化人才。
陕西启动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由陕西省人事厅牵头制定的《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包含7大工程,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法检队伍建设工程;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工程;支农、支教、支医工程;学历教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
辽宁省出台的《人事编制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的意见》规定,要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科技承包、试验示范和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于群众公认的“土专家”、“田秀才”和有一技之长并带领农民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市、县(市、区)人事部门可直接认定其相应的技术职称。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益普遍
江苏省人事厅制定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实施政策规定,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必须面向全国,不得有地域限制;不允许对学生学校背景有限制,即不得出现“非名牌学校不收”诸如此类的附加报考条件。从2007年开始,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进人将“全透明”,如果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审核,各省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将不予承认,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自收自支单位进人也要公开招聘,但高层次人才引进可走“绿色通道”。同时,江苏省在积极推行人事代理制度,逐步实现人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将“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目前,江苏省实行的人事代理已经从单位新进人员代理扩大到全员代理,从代理一个单位的人员扩展到代理整个行业系统的人员。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一律公开招聘。2006年10月,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就公开招聘的程序、组织实施单位、监督电话、招聘信息发布方式、应聘条件、公示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宜公开招聘的涉密等岗位可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外,均应实行公开考试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可实行直接考核招聘。在公开招聘中,除国家规定或特殊岗位有明确要求外,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限制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2006年4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编委办联合颁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有几类人才可以直接进入考核,包括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可以采用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
8发展教育被纳入政绩考核
广东省下发的《关于实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制度》规定,要对广东省所有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2005年、2006年两年的教育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三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视教育、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取得实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等。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则着重考查当年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情况,是否做到“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是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上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省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城市教育费附加是否按规定全部用于发展教育。
四川省将发展教育纳入政绩考核。2006年11月下旬,四川省启动了对各县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该省这次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6个方面,满分500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30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川省政府将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中,每年评选8个左右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并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9人才能力建设日益落到实处
东北和西部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项目实施。2006年11月20日,由人事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实施的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地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项目,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正式启动。这是继双方于2002~2005年共同实施了西部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项目后,再度携手开展的人才领域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资金投入总额为250万美元,其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