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三年。国家的 “十一五”规划纲要也再次重申“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但民办教育的发展现实依然比较艰难,面临新的发展压力,继续震荡重组。民办学校更加关注地方民办教育政策的改善和创新,以及走学校内涵发展道路。
(一)民办教育艰难生存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8.62万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2.9万所),各类在校学生达2168.1万人。与2004年相比,民办学校总量增加了0.77万所,在校学生增加了398.74万人。这一发展现实与研究界关于“民办教育整体走弱”的观点很不一致。事实的真相是: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加,主要是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所谓的“名校办民校”)数量的增加,其增量超过了民办学校死亡的数量,从而实现了总量的增长。同样,民办高等教育的总量增长情况类似。2005年独立学院比2004年6月份增长了62所,同期民办高校只增加了24所。根据教育部网站最新的信息,截至2006年5月26日,独立学院的数量已经达到318所,比2005年又增加了23所。截至2006年I月,北京市的民办高校从79所减少到60所,比2005年减少了19所,在校生数量增加了7508人。②显而易见,独立学院才是民办高等教育总量增长的主体力量。
在此背景下,2006年南洋教育集团、江苏金山桥教育集团、山东临沂双月园学校等一些较有声誉和实力民办教育集团倒闭,尤其是拥有万余在校学生、巨额教育资产、被称为民办教育第一品牌的南洋教育集团的崩盘,成为我国民办教育史上重要的公共事件。
南洋教育集团民办学校采取教育储备金制度发展和爆发危机的典型。2005年底,因下属十多所学校家长挤兑教育储备金而引发危机。2006年4月,济南警方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正式逮捕济南南洋学校两任校长及财务部主任。6月中旬,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济南南洋学校首任校长和财务部主任有期徒刑3年,各罚金5万元等。而在法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判决之前,5月2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山西南洋国际学校等民办学校非法集资办学引发事件及有关问题的通报》,就已经把南洋事件定性为“非法集资”了。
该事件展示了政府与民办学校关系的种种困境。首先,民办教育广泛采取的教育储备金制度,究竟是我国民办教育历程中出现的一个不甚规范的过渡性现象,还是“非法集资”的金融诈骗行为?南洋学校财政危机发生后,部分官员的“骗局论”,显露了地方政府的卸责思维。这一事件的处理还暴露了民办学校市场退出机制的严重缺陷,资产的清算程序、偿还债务的顺序、审批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角色、如何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等均不完善,相关条款的操作性非常差。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即以刑事手段来处理民事案件。在未来两年,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将推广到全国农村。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来说,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成为真正紧迫的任务。
国家对以民营机制之名、行经营创收之事的“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但是,逐渐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政策,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形成了新的压力,一些地方民办学校的生源锐减。
(二)北京市取缔打工子弟学校风波
2005年底,北京市外来人口总量达到357. 3万人。据北京市教委统计,目前在京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有37.5万人,其中62%以上在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全市有打工子弟学校300所左右,其中获得办学许可的58所,未经许可自行办学的239所。
2006年7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在9月底前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共涉及239所打工子弟学校,需要分流的学生约9.5万人;其中132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是此次整顿、取缔的重点,需要分流的学生约4.2万人。8月中旬,取缔行动在大兴流海镇、石景山衙门口村以及海淀区酿成冲突,引起轩然大波。后来市政府采取务实态度,暂缓执行取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流动儿童就学。
北京市近年来已发生多起类似风波,凸显了以户籍人口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无法适应、解决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流动儿童的教育需求。仍有相当多的流动儿童难以进人公办学校学习,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和整体布局,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公办学校数量明显不足;公办学校存在较高的收费和人学门槛,以及存在交通困难、使用教材不一致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建立新的管理理念,明确认识流人地政府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和改善公共服务的责任,并且实行以疏为主的方针,积极扶植和提供服务,构建新型的城市教育体系,多管齐下、多渠道解决好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三)新东方上市
2006年9月7日,我国著名的英语教育机构“新东方”在美国成功上市,它是首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教育企业,成为民办教育的亮点之一。新东方此次发行300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在1.125亿美元左右。2005年,新东方的英语培训收人接近5亿元人民币,它在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的业务,占据当地外语培训市场的80%以上,在商业上的确是很成功的。
新东方的成功映衬出近年来一些民办教育集团折戟沉沙的悲壮。新东方以完全的民间资本、竞争性的市场运作,高水平、高质量地满足社会需求,并从中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走的是发展教育产业的正路。发展教育产业,本来就是指更大程度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政府举办的公办教育之外的教育市场,通过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多样化的体制,扩大教育的供给能力,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提高教育的丰富性、多样性,增加教育的选择性。此外,新东方的成功本质也是一种教育成功。新东方对学院派英语教育的冲击,凸显我国教育缺失的一个基本价值:好的教育首先应当是有用的教育。它不仅提供了一种更有效的强化训练的英语教育方法;还提供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教育价值,例如以教师为本的理念。新东方把高水平的师资视为教育之本,门槛之高、待遇之高、要求之高都是突破性的,如要求教师具有幽默感。由学生来评价教师的讲课效果,则保证了教学过程中的以学生为本。
(四)“私塾热”和孟母堂事件
出于对实行“应试教育”单一模式的公办学校教育的不满,近年来体制外自发的教育活动逐渐活跃,既包括一些地方的“私塾”,也包括一些家长自行办学和“在家上学”的行为。
2005年9月在上海挂牌成立全日制私塾“孟母堂”,是一些志同道合的家长按自己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尝试。老师依据自编教材教学,内容包括中文教授背诵《易经》、《弟子规》、《论语》等古代传统经典;英文教授背诵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十四行诗》等文学经典;“孟母堂”还外聘教练教授瑜咖和游泳来代替一般小学的体育课。4名专职老师都是来自正规学校,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经费、教师工资由家长们支付。它被定性为“违法办学”而叫停,引起社会的热烈争议。教育部官员表态,认为全日制私塾违背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因为在中国,“实施义务教育就必须人学,进合法的学校”。老百姓的评价大多认可自行办学,如新浪网的调查,认为全日制私塾并不违法的占79.2%。认为孩子并没有失学,只是家长想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孟母堂”则将提出行政申诉。
类似的事还发生在芜湖市。在该市取消了3所转制学校初中招生后,安徽师范大学的部分学生家长自行办学,自聘教师组织一个“子弟班”,希望为自己的孩子提供比较好的教育,同样引起合法与否的讨论。这一现象凸显的是在满足了基本的教育需求之后,公民对高水平的教育,以及对教育的丰富性、多样性、选择性的追求。从理论上说,家长拥有对孩子接受什么样教育的选择权。它要求打破由政府提供的单一的教育服务,构建一种更为开放、灵活、多样化的教育制度。西方国家的实践可以丰富我们的思考。早先处于非法地位的“在家上学”(Home school),目前在美国各州均已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合法化,并形成了社会化的服务网络,为“在家上学”提供教师、教材、社会活动、考试、资格认证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见,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自主空间,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学习化家庭和学习化社区的构建,满足家长、学生对教育的多样化和选择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