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政策范式的变革
近年来教育公共政策和发展观的转变,是一个非常令人欣喜的积极的变化。这大致是一个从问题查处开始到政策调整的过程,新的教育政策范式正在形成之中。这一转变提供了关于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新的说明。显而易见,没有社会发展观的宏观转变,单纯追求数量和规模增长(所谓“教育GDP")的路线就难以真正扭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和目标,不仅使得增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增加政府的教育投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制止高收费的转制学校、均衡教育资源等,具有更大的政治合法性和现实可能性;而且成为一个重要的契机,对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视野中,一种以人为本、以“公平的发展”为价值的新的教育发展观正在形成之中。其主要特征是强调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性,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责任,强调促进教育公平,将公平视为与增长和发展同样重要的目标。
虽然教育公共政策开始调整,但由于政治体制、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传统的决策模式、参与过程、政策工具等尚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伴随社会生活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教育政策面临不同价值观的冲突较量、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中央一地方政府一学校之间的利益博弈。单一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正在被政府一学校一市场的复杂关系所取代。因而,教育公共政策的变化,必然是一个价值冲突、利益重整的过程。
(二)先进的发展观与落后的教育体制的矛盾
教育领域各种深层次问题的暴露,凸显了先进的发展观与落后的教育体制的尖锐矛盾。对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的追求,以及保障教育公平的公共政策,都直接指向了新的制度安排,呼吁实质性的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教育行政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例如,如何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解放教育生产力,尽快实现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定新增长的公共教育经费使用的优先顺序,并保障其有效地使用,都直接指向了建立一种透明、公开、民主的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同样,如何提高大学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声誉,都需要进行实质性的教育体制改革。无论高考制度的改革、高等学校制度的改革都已迫在眉睫,不容延误。
高等教育是另一个突出的例证。高校的盲目扩张、金融风险、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低下,严重的腐败现象等等,无不与落后陈旧的管理制度相关。与社会其他领域不同,高等教育由于其产品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效益的滞后性,基本处于失去社会评价和监管的状态,只存在来自政府的行政管理。由于这仍然是一种“内部人”管理,其基本状态往往是尽量掩盖问题,而不是正视和处理问题。事实上,这些年高考招生舞弊、不良学术风气、校园建设腐败等各种问题,主要是通过舆论监督、由媒体揭露的。显而易见,无论大国的崛起还是大学的崛起,都是制度文明的产物。我们所渴望的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人才辈出、大师云集的气象,绝非几项急功近利的优惠政策所能催生出来的。我们虽然确立了参与国际竞争、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这样雄心勃勃的目标,但计划体制下建立的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基本没有改变,大学缺乏办学自主权,许多大学设立了驻京办事处,必须事事“跑部前进”。与此同时,副部级大学的设立,使大学的官场化、行政化达到了新的阶段。大学校园里盛行的是官场、商场的机制和文化,而学术自治、学术自由的制度、学术本位的管理则日见消沉委顿。显而易见,没有实质性的制度变革,仅仅靠增加投人和引进海外人才,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大学的研究水平和竞争力。
(三)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
为了追求理想的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任务,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应当重申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推进实质性的、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刚要》提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容,但其关注的主要是教育财政和收费制度、教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等;对管理体制改革,提法为“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这些虽然涉及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对于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缺乏更为清晰的目标。教育体制改革在整体上还没有进人政府的议事日程。比较一下医疗体制改革的热烈,就不难认识这种落后状况。
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它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的教育责任和义务,恢复公办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二是按照“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理念,转变和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比较而言,后者比前者更艰难。事实上,在清理整顿“教育产业化”路线、恢复公办教育的公益性之时,已经出现了政府收拢权力、强化政府权力的倾向和政府包办教育的思维,是值得重视的。
否定公办学校的营利性,并不意味着取消其办学的自主性。这正是启动新一轮办学体制改革的契机—与此前以学校转制、经营创收的动机不同,新一轮的办学体制改革应当是以向地方和学校赋权,恢复教育的自主性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性,提供具有不同特色和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为主要任务,从而满足公众对教育特色、质量和内容多样化、选择性的要求。
与此同时,需要理清政府和市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不同功能和定位,建立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健康关系。政府既不能利用公权侵入竞争性的教育市场,为公办学校或小集团谋取不当利益;也不应该简单化地取消教育市场,恢复公办教育大一统的局面,削弱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和活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教育更大程度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流动,解放教育生产力,仍然是一个现实性的任务。
新型政校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政府放权,而是建立学术本位、教育本位的管理制度,它是与社会参与、民主管理、问责制度等相配套而建立的。以现代大学制度为例,它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为世界各国的大学所使用,在20世纪上半叶也在中国有效地扎根生长过。
重要的是航向已经确定,转变已经开始。2007年,国家将要公布指导未来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并将举行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围绕2007年10月将举行的中共“十七大”,教育如何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在促进教育公平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重大的课题。它意味着教育指导思想、教育价值和教育制度必须进行更为深人的变革,从价值和制度两个方面构建新的教育理想和教育发展模式。这将有效地推动正在开展的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政策的进程,使之进人到理论和制度创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