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改革中的一些新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论,这些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怎样确保高考的公正性
中国社会向来是崇尚人情的社会,考试成为选拔人才过程中制约人情泛滥的一种重要手段。因而人们在肯定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选拔方式的同时,也担心评价的公正性受到人情关系的冲击。面试的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如果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则易滋生腐败,产生不公平现象。
四省区新高考方案中综合素质评定在目前社会背景下也面临着挑战。讲求诚信的社会风气尚未形成,此时推行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综合素质评定,人们出现忧虑与质疑都是难免的。另外,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如何使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教师能够运用统一、一致的标准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改善,也需要学校、教师等方面的密切配合。也正因为如此,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中逐步展开是稳妥的、负责任的做法,可以在部分省区、部分学校进行试验,然后再逐步推开。
(二)如何设置考试科目
1.是否当分文、理科
在新课改地区的新高考方案中,对于文理分科的态度,我们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到底应不应当在高中阶段就进行文理分科?应该如何权衡高考中文理类科目所占比重?人们对此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广东省教育部门认为,划分文、理科更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使学生可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他们认为学生的文理倾向实际上是很明显的,文理分科是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表现。然而不少人批评说,广东省的高考重回文理分科的老路容易造成学生偏科,“文理倾向”实际正是文理过早分科造成的恶果。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说,“就目前的高考制度来讲,文理分开是最坏的一个办法,我们现在之所以缺乏大师级的人物,就是因为文理分开。”
不同的认识与理念势必形成不同的方法与策略。究竟哪一种方式是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的,怎样做才是对国家和民族有利的,必须通过调查研究,用事实来说话。
2.高考内容当增当减
江苏省的新高考方案高考科目降至语、数、外三门,而其他课程提前在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查,并将学业水平测试结果与高考招录联系起来。这种做法淡化了文理科的差别,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较之“3+综合”的模式也使学生负担有所减轻。这种改革仍旧引起诸多争议。一方面,人们对新方案给外语的定位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将物理和化学与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一起归入学业水平测试,分数不直接与高校招生产生联系的变化招致了众多的批评。不少理化成绩较好、语文和外语成绩相对较差的考生感觉这不够公平。有中科院院士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言辞激烈地指出这是对民族极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并抨击说它是与作为立国之本的科技创新背道而驰的。尽管江苏省的方案存在众多争议,这种模式也未必是最合理、最理想的,其施行结果尚难以预计,但是不可否认,它的确可以帮助我们跳出过去直接在高考科目上“做加减法”的案臼,为我们开辟了一种新的思路。
(三)新高考方案与学生“减负”
目前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使其全面发展,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人们都希望高考改革能减轻学生负担,缓解应试教育倾向,这也是各省区设计高考方案的目标之一。
广东省欲通过文理分科对不同方向发展的考生实现课业减负。同时还规定,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只考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在考试难度上“减负”。为了减轻考生在备考上的负担,将英语口语考试提前至4月份进行。然而,为了防止过早偏科和素养的缺乏,要求倾向理科发展的学生,必须学习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目,倾向文科发展的学生,也必须学习科学领域的科目,并且要求高考中的“文科基础”中体现出理科的知识,“理科基础”中体现出文科知识。这样说来,学生的负担到底是否减轻了,实在难下断语。海南省的新高考方案中基础会考的设计也面临着相似的质疑。不少中学教师认为,将会考成绩计人高考后,学生需要应对更多的科目,所有这些内容不但要学,还要学好,势必会增加而不是减轻学生的负担。
施行新的高考方案到底是减轻了还是加重了学生的课业压力,我们应当倾听广大考生及一线教师的声音。或许通过调整高考内容与形式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本身就是一个无解的方程。(本文版权归中国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