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腐败,是指发生在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身上的各种腐败行为。没有充分反映教育系统腐败的行业特征。具有典型教育行业特征的教育腐败形式有:发生在升学考试、招生录取环节的腐败、卖真的假文凭,以及各种教育乱收费,等等。商业贿赂也是教育系统腐败的一个类型。
(一)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
教育系统的经济犯罪案件的激增成为教育腐败严重性的重要指标。据统计,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人。而仅2001年一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案发数量攀升之快、涉案人数之众,令人触目。199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教育系统的贪污贿赂大要案达89件;1999一2000年,浙江省审结的学校负责人经济犯罪案件47件49人,比前两年增加了两倍多。物价部门在对1727所学校进行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案件882件。从1999年初至2002年3月,南京共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39件,其中高校21件,涉案金额100万元。南京市高校职务犯罪案件1999年仅I件,2000年升至4件,2001年为8件,2002年第一季度就查办8件。其特点是大、要案多,其中14件是处级以上官员犯罪要案;多为官员集体腐败,21件案件中有13人为共同作案;发案部位集中在基建、财务、物资采购、成教等部门。近年来,不断有高校领导因经济犯罪而落马,如2002年I月,浙江大学副校长(原同济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吴世明因涉嫌受贿被捕。
2005年8月,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名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反腐败行动计划。随着行动的深人,发生在教育系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不断被揭发出来。
2006年7月31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从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全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在重点通报的15起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发生在教育系统,即江苏省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原院长王立信等5人受贿案。1996一2005年,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在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等多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75.9万余元人民币、5500余美元。
2006年7月,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在“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通报了几起发生在教育系统内或涉及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大案。案例之一是:2006年检察机关查处的北京市某书店商业贿赂案。该书店通过在教材、图书订购中以回扣、赞助费、劳务费、管理费、手续费等方式行贿,总计金额2000余万元,涉及全国24个省(市)、400余所大中小学校,其中150余人因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06年I一4月,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湖北省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80人,其中涉嫌受贿占75%,高校工作人员占67.5%,窝案串案占77.5%,作案3次以上的占64.5%,犯罪嫌疑人担任一定职务的占70%,属大案的占73.8%。据初步调查,80名“教育蛀虫”总立案金额达914.5万元,人均11.4万元。其中,武汉市查处数起在教材图书采购中收受贿赂的案件,涉及38人,包括4个区教育局的副局长、正处级调研员等14人,10所高校的教材科或图书馆24人。另外,该市两所高校的两名校级领导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
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已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仅建邺区检察院反贪局承办的教材回扣案中,涉案人员收受的贿赂款已有200多万元。
在南京市,因吃教材回扣被判刑的22人中,除了教材采购和财务人员外,还有的是教授或学科带头人。南京某工程大学原教材采购中心主任张智祥和工作人员王治兴,两人平分教材回扣款达18万元。南京某医科大学的教材科主任科员杜巧云,独揽教材采购大权10年,她仅在2000-2003年间,15次向一家书店收受回扣款近11万元,除其中I万元用作教材科的支出外,10万元都装进个人腰包。
田淑兰在上述讲话中援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一个统计数据: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教育系统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共764人,占当年查处的全国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总数的6.8%。其中受贿717人,行贿47人。这说明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
(二)其他教育腐败现象
迄今为止,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发布的各类腐败犯罪数据都没有分系统统计,因此,我们还不知道教育系统已经发生腐败案件的总体情况。另外,由于腐败是一种秘密行为,发现和调查存在客观和主观上的困难,已有的一些统计并不能准确反映教育系统腐败的真实状况。根据近些年的反腐败工作数据,以及一些民意调查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教育腐败的严重性。
从1995年开始,中小学乱收费就成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工作的重点。“2005年要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狠刹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三股不正之风。”虽然此后中小学乱收费一直是纠风工作的重点,但乱收费的风气越演越烈,从中小学蔓延到各级各类学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003年,教育乱收费被纪检监察系统列为“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予以着力解决和深人治理。
李金华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作的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了审计17个省(区、市)50个县的基础教育经费的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基础教育负债严重,增长过快,已成为县乡政府和学校的沉重负担;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少数地方挪用挥霍教育经费问题比较严重。
审计结果表明,50个县基础教育收费规模仍呈增长趋势。2002年收费总额23.2亿元,比上年增长7.8%,生均负担469元,增长4.68%,50个县中有45个县存在乱收费问题,2001年以来共违规收费4.1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政策收费2.46亿元,中小学自行违规收费1.67亿元。江苏省漂水县10所中小学违规收费达3049万元,占同期全部收费的39%。
一些县的教育及财政部门“吃”教育问题十分严重。如2002年以来,广东省化州市教育局及各镇教办挪用学杂费等2561万元,主要用于建办公楼和办公、招待费开支;市财政局挪用400万元平衡预算。1999年以来,该市教育局还将中小学生订阅图书资料回扣款等1356万元,用于私分和吃喝,其中私分1103万元,招待费等支出253万元。吴川市地处粤西地区,财政十分困难,但该市教育主管部门在2002-2003年6月的一年半时间里,“吃”、“分”教育经费600多万元,其中市教育局吃喝209万元,人均近3万元,是同期在职教师人均工资的近1.5倍;17个镇教办吃喝和发放补贴402万元,人均2.9万元。
2001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82269件,立案7594件。其中经济案件1898件,教育乱收费案件1540件,道德败坏案件778件,失职读职案件525件,违规招考案件456件,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04件,其他案件1903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6534人,其中司局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88人,移送司法机关44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6亿元。
2004年,中央纪委研究室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全国10个省(市)进行的万人大样本调查显示:教育与建设工程、政法机关等同列为腐败最为严重的5大领域。在2001年沈阳市纠风办组织的一年一度的行风评议中,教育系统在30个被评议的重点部门中群众满意度排名倒数第一。
上述教育腐败案例和民意调查显示,我国教育系统腐败已经不再是抽象的概念问题,而是客观的存在,已经发展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受到政府和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本文版权归中国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