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原则,加强国家
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本着“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原则,电影主管部门加强了对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管理。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共收缴电影专项资金952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006万元,增长26.68%,是十年前收缴额的11倍,再创电影专项资金建立以来的历史新高。
电影局修订了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原有的管理办法于1996年制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2006年4月,与财政部协商重新拟定了管理办法,新办法调整了支出范围,增加了资助城市影院、鼓励国产影片放映等有利于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项目。同时,新办法还按照新的国库支付制度对电影专项资金的上缴程序进行规范。
2006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主要安排了以下支出: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2005年国产影片优秀放映单位近500家,以先征后返的形式,对获奖影院返还资金达6000多万元,此项政策提高了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的热情和积极性;资助了全国共31家影院的更新改造,资助资金1500多万元,改造后的影院票房都比改造前有较大的增长;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1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