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城市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依然是千头万绪,和谐社会与宜居城市建设任重道远。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矛盾表现在城镇人口规模增长过快,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交通拥堵治理困难,城乡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不同社会阶层收入之间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同时,城市在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方面的能力亟待提升。
1. 城市环境污染——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
周干峙院士提出,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三大透支和三大制约,即土地透支造成的土地制约;环境透支造成的环境制约;水资源透支造成的水资源制约。目前,从沿海到内地,各级城市的环境建设均远落后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状况未能得到有效抑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据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在“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指标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有所反弹。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COD排放量仅比2000年减少了2%,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国家环保总局《2005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认为,全国有半数以上省区的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根据对全国509个城市的考核,2005年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的城市有17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的城市有130个;在29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零的城市有80个。
2006年是中国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全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环境投诉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国务院提出的全国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未能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比2005年增长1.8%和1.2%。2007年国家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通报和建议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2. 城市社会阶层分化——稳定与发展的隐患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我国城乡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公平公正、和谐宜居的发展目标与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正在整体上升。
首先,职业地位和资源占有的差异化是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起点与基础,形成并影响社会阶层分化的主要具体机制是劳动分工、权威等级分化、生产关系变化和制度分割,新的金字塔型社会阶层结构趋于形成。其次,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是社会分化的长期隐患,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进入世界上最不平等的行列。对于这种差距,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认同危机,社会阶层利益矛盾缺少必要的减压阀。同时,权力不平等和制度不公平,如在我国的制度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农田征用问题、公共资源配置问题、农民工问题,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都进一步强化了社会阶层的分化。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动是具有全局性的重大课题,影响深远。在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阻碍中国社会形成较为合理的阶层结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社会稳定和持久发展的制度性隐患。对此,各级政府在消除或者抑制社会分化给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的隐患、化解种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中,负有重大的责任。
3.城市农民工——旧制度与体制壁垒亟待突破
农民工,又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农民工既包括“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工人,也包括“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农民工,其中以后者居多,影响最大,并形成了独特的城市农民工群体。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工总数约2亿人,其中1.2亿在城镇务工经商,还有8000万人在乡就地转移就业。
城市农民工的大量出现是在世界产业转移、中国现代化、城镇化和工业化、政府对于人口流动限制政策的适度放松和农民个体理性选择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在传统体制之外开辟了一条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动的新通道,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此外,农民外出务工对于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由于诸多制度和规则的不平等,以及历史形成的体制壁垒,农民工在城市里并没有享受到各种应有的权利,而且还经常受到许多不公正待遇。他们中的多数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主流文化生活之外,分享不到城市社会的各种福利待遇和失业救济;生活困难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生病得不到医疗保障,因公负伤致残也得不到应有照顾和抚恤;卫生和生活条件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人格也经常受到歧视。这些因素又同时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如聚众械斗、罢工罢市、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甚至违法犯罪。由于城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一系列服务体系与管理体制都是基于“只为本市市民服务”的宗旨,农民工是体制外人口,“外来的”和边缘化的象征性标签被定格在这些人身上,原有体制的惯性作用与农民工兴起和发展的实践之间的不匹配以及政府服务(职能)的缺失是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
城市农民工的出现是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产物,由于一系列社会和经济背景的路径依赖性,以及短期内难以逾越的旧制度与体制壁垒,农民工问题的解决还不可能一蹴而就。
4. 城市房地产——宜居住房建设任重道远
进入新世纪,中国各级城镇的房地产业“火爆”异常。一方面,高速城镇化产生的住房需求量大面广,另一方面,房地产信贷规模不断加大,投资性住房消费不断升温。综合分析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房地产业问题,主要表现在:房价上涨较快,水平总体偏高,住房消费缺乏正确引导;部分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投放失控;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住房建设的科学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质量效益水平都还处于较低的状态,住区物业管理规范措施有待完善。此外,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相当严重,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如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普惠大众的宜居住区建设,是城市政府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
2006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和深度,政策出台的数量和密集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政府相关各部门从供、求两个方面进行“双向调节”,力求减缓房价的增长速度。首先,通过大比重地发展中小套型住宅来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使之与需求结构相匹配;通过控制由于拆迁安置带来的被动需求和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来缓解供、求之间的矛盾;同时,大力完善住房供应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否能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上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5. 城中村现象——特别值得深思的城市功能
在我国城镇化迅速推进过程中,一种城乡杂居的城中村现象,呈现出城镇发展中特有的发展阶段特征和不同质的环境空间。城中村是城市人群最密集、存在着复杂社会问题的特殊城市功能地区;城中村是一个低成本居住的“非正规”容器,填补了廉租市场的巨大空缺,也同时提供出大量的“非正规”城市就业机会。
观察城中村的现象,可以解析中国目前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文化发展趋势、社会价值的取向,可以发现其背后包含的深层社会问题?——城市贫困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中的生存需求与不断推进的城镇化当中的城市政府和国家的角色、义务。在城中村形成的诸多要素之中,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及相关政策与制度安排、村庄利益性及社会性共同体的内聚、非正式经济的独特功能与地位、对传统历史文化的认同性是城中村形成与维系的主要原因。
政府有限的住房与就业配给能力和被市场忽视的廉租房需求,在客观上造成城中村在城市中迅速增加并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趋势。各地城市政府在发展中面对的城中村问题虽然存在差异,但是为了应对不断严重的城中村违章建设问题,大都采取了从法律、法规和技术层面出台一系列的暂行规定、技术规定和编制专项规划的做法,以改善较为恶劣的居住环境。
目前开展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是体现政府意图的主要载体,也是政策和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在规划中,应特别注意保证原村民的收入,保障外来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保护和利用本土文化和社会资本,促进村民社会角色的转换。同时,政府也要关注城中村社区的集体经济转型问题,引导集体和个体的“非正规”经济得以持续地发展。
6. 城市从竞争走向协作——区域发展急需战略转型
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竞争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各种城市竞争力和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不断出炉,进一步加剧了竞争态势。以城市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参与竞争虽然具有行政效能优势,但难以避免地遭遇到区域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
由于我国经济处在转型期,市场环境尚不完善,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主导经济发展的意愿强烈,因此在有效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城市在相对封闭的体系中各自为政,忽视区域合作,相邻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甚至不及与国外的联系;在竞争中全力追逐外源型增长,忽视内生型发展,本地经济动力不足,创新能力薄弱;为“引凤”而大肆“筑巢”,导致形象工程泛滥,建设规模和标准远远超出实际需求,许多设施长期闲置;把竞争力简单等同于增长速度,把低成本当作唯一竞争手段,过度竞争常常演变成优惠条件的比拼和土地的甩卖,甚至以邻为壑;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文化,忽略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经济空间肆意冲击、肢解社会生活空间。
面对城市竞争带来的各种问题与矛盾,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始寻求协作发展途径,城市发展的战略思维开始转型,为了克服单个城市竞争能力的局限,大量区域经贸协作组织的诞生,区域协调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城市竞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