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城市竞争是在一定环境下相互竞争的个体之间的博弈关系。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竞争的目标、方式、手段和策略也会变化,呈现出一种演进的态势。考察国内城市竞争的阶段表现,大体可以区分为三个阶段:
(1)对抗性竞争阶段:一般指城市竞争的初期阶段,城市之间表现出很强的对抗性,很多策略针锋相对,都将邻域城市视为对手,互不相容,因此采取以邻为壑的竞争手段,打压周边的城市,争夺腹地和投资项目,有时不惜挖墙脚、拼优惠,上演出一幕幕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由于城市密度不高,中心城市之间相距较远,周围缺少有力的竞争对手,因此竞争的压力不那么明显。东部发达地区经济活跃,城市密度高,竞争激烈,因此在2001年前后,对抗性竞争特点十分明显。这种特点与城市自身发展阶段有关,这一时期区域内的城市多处在向心集聚发展阶段,吸引各种要素集聚是其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做大做强的思路下展开了对稀缺要素的争夺,空间越接近,争夺越激烈,“零地价”、“173计划”3等都是这个阶段的反映。
(2)宽容性竞争阶段:当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城市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产业、交通、环保、生态等问题相继出现,单个城市难以有效解决这些矛盾,迫切要求城市之间展开对话、协商、合作,才能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和共赢的发展路径。另外,国际资本的进入存在一个“搜寻成本”,那些区域经济发达、产业集群度高的地区首先进入国际资本的视野。因此,周边城市的发展并非原先想像的那样对自己不利,而是能够在更高的视野下、更大的市场中获益,城市竞争由“零和游戏”转向“正和游戏”。这个阶段,城市不是通过抑制对手来壮大自己,而是更多从各自优势条件出发,合理确定自己在区域中的定位,着力巩固和提升自己的实力,犹其注重自己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竞争思路开始由全方位转向差异化,竞争态度趋于缓和、宽容,承认竞争对手的价值和对自己的作用。一般来说,这个时期区域内各主要城市发育到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阶段,空间结构开始重组,城市能级大大提升,整体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张,彼此结成一体共同推动区域发展,客观上也弱化了对抗性的竞争局面。从空间形态看,这类区域城镇群的发育开始加快,城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变得重要。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已经进入这个阶段。
(3)合作性竞争阶段:这是城市竞合关系的高级阶段,周边城市由过去的竞争对手变成战略性的合作伙伴,对手的竞争优势资源不仅不是自身的消极因素,而且是有价值的,应该加以有效利用,共同分享各自的优势,共同提升区域的吸引力,降低区域的开发成本和运行成本。这个阶段的到来,一方面要借助区域交通、信息技术的发展,降低空间摩擦成本,另一方面要依赖国家的政策引导,确立更高的发展目标,走出狭隘的竞争误区。很明显,从国家参与全球竞争角度出发,发达地区的城市不应该继续将周边城市当作竞争对手,而应该基于共同的目标结成战略伙伴,整体参与国际竞争。此时,内部并非不要竞争,而是通过一体化的制度设计优化资源的配置,使城镇之间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的分工协作格局,使区域整体利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