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电子政务发展进入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国家的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我国城市电子政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1. 落实“以有效应用需求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思想
依托有效应用需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使电子政务建设与当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形势相适应,把电子政务建设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相结合,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前推行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困难已不再是技术限制,而是思想认识和组织协调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真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整体推进。结合政府转变职能和管理创新,改进政务流程,扩大电子政务的应用领域,着力解决制约电子政务整体效益发挥的问题,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环境的改善。结合国家有关部委对系统方面的业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的补助资金,采取上下配套的办法来共同推进。有关业务单位要开展平等竞争,搞好各自的服务和定位工作,切实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有序运作。
2. 加强支撑环境建设
(1)采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贯彻“以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方针,拉动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的发展,促进信息产业的进步和技术水平提升。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正在筹建信息化公共服务验证平台,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建成信息化“样板间”,对电子政务在内的信息化解决方案进行验证,切实发挥促进推广应用的作用。国家从政府采购等环节,鼓励使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软硬件产品。
(2)制定相应制度、法规
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发展。要把电子政务建设列入目标责任管理范围,在制度措施上明确任务和要求。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政务建设投资效益。按照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原则,逐步形成一体化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建立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立项审核、采购招标、工程监理、系统测评和验收评估的“一条龙”管理流程,努力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成效。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有全局观念,根据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积极向其他部门提供信息资源,防止“政务信息资源部门化,部门信息资源利益化”的倾向。
建立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各部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政务信息都应尽量公开,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以便民服务为宗旨,把电子政务和推行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便民服务功能,使广大群众通过政府网站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
增加投入,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建议各市把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每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建立电子政务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公务人员信息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定针对公务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制度,加强电子政务技术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子政务技能水平,推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