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涉及全国近2.5亿个农户,65万个村庄,这里指的是行政村。假如按照林毅夫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的建议,那么涉及的村庄就是上百万了。可以说这些上百万的村庄各自都有其特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适用于所有的村庄。同样在这些村庄里的农户人口之间,也有男性、女性,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等区别,他们在对新农村的认知、理解、面临的问题、建设期望和参与方式等方面又会具有巨大的差异性。再者,新农村建设涉及许许多多的利益相关者,如各级政府官员、技术专家、村庄管理者、农户、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在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预期、建设内容和建设模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这些方面都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多元性现实,这种多元性的认同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和标准,不可能千篇一律,而应该接受建设过程中在不同村庄之间以及村庄内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异性。
一、相关论述
新农村建设中的这种多元性的现实在中央2006年1号文件中已有明确的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指出,新农村建设的成功与否,必须以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来加以衡量,以是否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福利来加以衡量。新农村建设的结果只能是千村千面、百花齐放,而不可能是千篇一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同志在解读新农村建设时指出,一定要有特色,不要强求千篇一律,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一定不能丢。他还指出,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得好还是不好,对还是不对,基本原则在于:是不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是不是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切实解决农民最关注的实际问题。从大的方面,有三个衡量标准:一是经济上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二是要依法办事,建立法治政府。三是农业的稳定发展、农民的持续增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张强教授说,要加强农村建设的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针对不同村镇,开发多种配套技术。在农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实行集中攻关,并拿出可供农民选择的“菜单式”方案。
原国家粮食总局局长高铁生教授指出,农村流通不能搞“一刀切”,有的地方适合连锁超市,有的地方适合小商店;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也不能搞行业割据。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张红宇说,特别要重视村一级的规划,第二个是县一级的规划,而且规划应逐村逐村地做,一定不能急功近利,杜绝搞样板、然后推开的做法。
杨继瑞认为,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由于历史、环境、基础的不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速度和目标也各不相同。所以,我国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式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选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路径,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模式。
二、近一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实践
但从近一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实践看,对新农村建设多元性现实的认识并没有能够在建设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来。黄汉权指出,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长官意志”浓厚,过度依靠行政力量指导新农村建设。主要体现为:一是大包大揽。一些地方的新农村试点由领导说了算,而不是由农民自愿申请、综合审核得出来;新农村建设规划、推进措施和扶持项目均由干部拍板,而不管是不是农民所需要,是不是受农民欢迎,能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大拆大建。一些地方领导同志片面认为,村庄建设的布局太乱,应该整齐划一,于是替代农民搞设计,在原有的村庄外另辟了一个新区,建设崭新的别墅,以为这样规整就是新农村建设。三是贪大求洋,盲目追求村容的整齐划一。
这些做法与新农村建设多元性现实的认同是相悖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不少地方主管新农村建设的部门和人员没有能够真正接受对新农村建设多元性现实的认同,没有从科学的角度认识到不同村庄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理解、预期和模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另外,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也正是由于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多元性现实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下面通过具体的研究结果来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
三、不同农村社区之间的异质性
这里从不同村庄的发展问题、急需改造的基础设施和急需改造的村容村貌,以及对这三个方面的排序来说明不同农村社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异。
(一)不同社区的发展问题及排序
在每一研究村的农民小组讨论中,其中的一个内容是对本村的发展问题进行界定并排序。结果说明,不同的村庄所面临的发展问题以及农民对这些问题的优先序认识十分不同。如湖南省东桥村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交通落后,其次是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落后和水资源不足等;而江苏省前巷村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村里没有企业,其次是化肥农药贵、粮价低、缺乏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河北省龙家铺村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缺乏,其次是由于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尘土污染严重、学校师资缺乏和缺少技术等;甘肃省两迎水村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渠、路等基础设施落后,其次是土地不集中且缺乏整理、经济作物少和水费、化肥等生产资料太贵等。
(二)不同社区对急需改造的基础实施的排序
在农民小组讨论中,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在生活宽裕方面可能涉及的基础实施内容进行了排序。从表中可以看出,以男性农民小组结果为例,湖南省东桥村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交通和饮用水等,江苏省西桥村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灌溉水和交通等,河北省苑岗村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农村市场和交通等,而甘肃省八百户村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中小学校舍和卫生所等。从该对比中可以看出,在新农村建设中,与生活宽裕目标相关的基础实施方面,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优先选择。
(三)不同社区对急需改造的村容村貌方面的排序
在农民小组讨论中,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在村容村貌方面可能涉及的改善内容进行了排序。以男性农民小组结果为例,湖南省东桥村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村容村貌项目是道路硬化、垃圾处理等,江苏省前巷村农民的选择是厕所条件、圈舍条件等,河北省苑岗村农民的选择是垃圾处理、公共场所等,而甘肃省八百户村的选择是房屋街道布局、道路硬化等。结果说明,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同的村庄在村容村貌的改造项目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
(四)结果分析
对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结果,我们并没有分析不同农村社区对其发展所涉及方面的选择及排序的缘由,而这里的重点是得出关于不同社区的异质性特点的结论。
社区是具有一定自然、社会、经济及文化特征的独立的社会单元,它不同于实验室及试验站,所有的社区一般都具有异质性(Heterogeneous)的特征,即社区是千差万别的。这种千差万别的特点不仅表现在其社会、经济及文化的区别,还表现在其主体——农民的思想、认识、经验、传统、习俗等方面的迥异,同时还包括其自然条件(地理条件、土壤肥力、降雨、温度、光照、基础设施如灌溉条件等方面)的变化差异。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发展的选择当然应该是根据千差万别的社区特性来选择相适应的方案(Community Specific Projects)。而传统的做法,特别是有些决策者及技术人员所崇尚的所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思路是与这种对社区千差万别的特性的认同相悖的。这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工作思想和方法曾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的负面结果。例如在陕北,农民知道沿黄河两岸的乡村适合种红枣,而有些县盲目决策在全县较大范围内动员农民发展红枣生产,结果必然是有些乡村的农民连成本都收不回来。南方某镇曾强迫全镇农民种烤烟,而有些农民认为种玉米更有生活保障,结果镇政府强行铲除不种烤烟的农民地里的玉米幼苗,这些都是这种传统工作思路的典型例证。
另外,传统认为农村发展就只是指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其实农村发展范围很广,包括很多方面,如社会、文化、人力、治理、技术、环境等。因此应该用全面的、综合的思路来指导农村发展,包括扶贫。任何单一的思路是肯定行不通的。我们常遇到的“科技兴农”、“科技扶贫”、“信息扶贫”等等,作为某一方面强调其作用是可以的,但若把其中的某一方面作为某一部门或某一地区的唯一扶贫或发展政策,那将是片面的。比如说技术,我们首先相信技术在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某一社区的发展不一定只与技术相关,而且与技术也不一定总是正相关。因此片面用技术方案来解决所有农村社区发展及扶贫问题肯定是不行的。因为社区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应强调根据不同的社区特性来与农民、与社区一起共同选择针对某一社区的特定的发展方案。
四、不同社会行动者之间的不连续性
新农村建设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各级官员、技术专家、农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农民还包括男性和女性、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他们也称为社会行动者。这里从几个方面说明不同社会行动者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异。
(一)不同性别农民的差异
这里首先从不同性别对村庄的发展问题的界定、对急需改造的基础实施和急需改造的村容村貌的排序来说明不同性别社会行动者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异。
结果显示男性农民更加关注村庄的交通问题、缺乏专业人才问题以及其他有关生产方面的问题,而女性农民更加关注农产品价格低、交通、教育、养老以及留守人口和社会风气等方面的问题。
在河北省苑岗村,男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农村市场和交通等,而女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用电和饮用水等;在甘肃省八百户村,男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中小学校舍和卫生所等,而女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饮用水和交通等。
在湖南省东桥村男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村容村貌项目是道路硬化、垃圾处理等,而女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厨房条件和厕所条件等;在甘肃省八百户村,男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房屋街道布局、道路硬化等,而女性农民认为最需改造的是垃圾处理和道路硬化等。
对所有480份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表明,在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之间,男性农民最关注的顺序依次是生产发展(47.8%)、生活宽裕(35.7%)、管理民主(7.6%)、乡风文明(5.5%)和村容整洁(3.4%);而女性农民最关注的顺序则依次是生活宽裕(41.5%)、生产发展(40.3%)、村容整洁(8.5%)、乡风文明(5.7%)和管理民主(4.0%)。除了不同性别农民对这五个方面的排序顺序的巨大差异外,还可以清楚地看出,与女性农民相比,男性农民更关注生产发展和管理民主;而与男性农民相比,女性农民则更加关注生活宽裕和村容整洁。
(二)不同文化程度农民之间的差异
在农民之间还存在因为文化程度的不同所造成的对新农村建设认识的差异。结果显示,在五个方面之间,文盲农民关注生活宽裕程度甚于生产发展,而受过学校教育的农民关注生产发展甚于生活宽裕。另外,与受过小学、初中、高中或以上教育的农民相比较,文盲农民更加关注生活宽裕。而与文盲农民相比,受过学校教育的农民更加关注生产发展。
(三)不同年龄段农民之间的差异
不同年龄段的农民之间对新农村建设认识的也存在差异。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和30岁及以下的农民群体将垃圾处理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并且超出了30~60岁农民群体对此方面的关注。而30~60岁农民群体将道路硬化以及房屋和街道布局放在前两位,且在道路硬化方面均超出了60岁及以上和30岁及以下的农民群体对此方面的关注。
(四)不同角色之间的差异
这里主要比较农民、村干部、县乡干部等社会角色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认知差异。在对比农民与村干部问卷中关于新农村建设五个方面的最关注顺序可以看出,虽然排在前两位的都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但对于农民来说,这两个方面差别比较小,分别为45.0%和37.9%,而对与村干部来说,最关注生产发展的占68.2%,而最关注生活宽裕的只占18.2%。在对8个乡干部和4个县干部的访谈结果显示,他们中最关注生产发展的占100%。当然村干部以及县乡干部对生产发展的认识会受到上级官员和专家学者的影响,因为与农民相比较,他们获得中央的政策信息以及高层学者的看法更容易更多,而现在不论从政策官员还是从专家学者的论述中我们都发现,一致的看法是在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中,生产发展排在首要位置。如一个县级主管新农村建设的官员这样说,“经济是中心,没有经济就没有支撑的基础,对农民就没有吸引力,其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一个乡干部则这样认为,“生产发展第一,发展才是硬道理,其他的有条件的就各自根据情况来抓。其中最不要紧的是生活环境。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污染并不大,可以慢慢来。记得在我出去考察时,到一个农户家里,外面粉刷得非常漂亮,而院里都是土和垃圾,这些搞的都是形式主义。另外,养猪的地方太远,也并不是件好事。总之村容整洁虽然重要,但是与其他方面相比,不用那么着急”。
在回答“你理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什么样的”时,可以发现不仅不同村庄的农民之间,不同类型的农民之间有巨大的差异外,而且在农民、村干部和县乡干部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如农民对新农村的理解一般会针对其面临的具体问题,而解决其面临的问题之后的状况一般就是他们所期望的新农村,如“吃好、穿好、住好”,或“有活干、有钱花、有好房子住”。村干部对新农村的理解一般会涉及村庄面貌的整齐、整洁、基础实施的改善,以及农民素质的提高,乡风文明等方面。而县乡干部的理解就更加接近高层官员和专家的语言。如一位县干部是这样理解新农村的,“新农村有三新,即新经济——可持续的、循环经济,使农民长远受益;新农民——农民的思想观念改变,懂科技知识,能有一技之长;新环境——改变以往农村环境缺少规划的现状,合理布局,让农民在这个环境中能够生存和发展”。
(五)结果分析
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结果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行动者之间在很多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在实践中,不同的社会行动者在其生活世界、社会属性与社会组织程度等方面存在巨大的不连续性(discontinuities),这种不连续性表现为如价值体系、需求与兴趣、知识与权力等方面的异质性。这些社会行动者对同一事物或现象具有不同的利益与价值取向,这种取向决定了各自战略的形成,并进而影响新农村建设干预的内容。
因此,我们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多元的社会行动者,而且还有多元的现实(multiple realities) Long N (2001), Development Sociology, actor perspectives, Routledge, London, p19.。这种多元的现实是指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同行动者之间相互并不一致的社会与价值取向,以及不断变化的和不连续的知识配置。因为社会生活是由多元现实组成的,这些多元现实主要是在行动者的经验与经历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这些经验和经历是社会行动者的每日生活(everyday life)所建构的内容的积累。在行动者的每日生活中,他们在认知和生活内容组织方面都会考虑和应对他们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情况。因此,对行动者的社会理解、价值和分类的分析一定要与他们的经验和社会实践联系在一起,而不能只停留在一般的文化结构和价值抽象上。
因此,对新农村建设中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多元现实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新农村建设中不同行动者对新农村建设的不同认知、对干预的手段和结果的不同期望、理解和解释,以及由于这些不同的理解和期望而引发的竞争与冲突,以及这种竞争与冲突所导致的结果。
新农村建设就是多元的社会行动者建立在多元的现实基础上的互动过程。在多元的社会行动者之间,我们必须分析在一定条件下在如技术专家、官员和农民之间他们到底是谁的现实,即谁的认知、解释和判断处于主导地位。社会行动者的认知过程嵌入在其各种社会过程中,而这些又与行动者的权力、权威和立法结构紧密联系。在社会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任何一个行动者都会充分调动他们的知识、权力、能力和社会资源来使其他行动者在更大程度上进入自己的“项目”,即努力使其他社会行动者进入自己的价值与社会规范体系,任何社会行动者都会尽可能使其他社会行动者转化和改造他们的生活世界、社会属性与社会组织程度体系来实现对其最大可能程度的塑型,从而努力为自己创造更大空间(creating space)来实施自己的“项目” Long N (2001), Development Sociology, actor perspectives, Routledge, London, pp15~26.。在官员、技术专家与农户之间,他们不同的生活世界(life worlds)与思想世界(imagined worlds)使得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干预过程中表现出显著的利益竞争或利益冲突。其结果一般是因为技术专家和官员掌握着资源和权力,他们的“项目”(指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规划设计、干预内容、实施模式等)常常处于主导地位,而超越或代替了农民的“项目”(指面临的问题、对新农村建设的期望等)。根据这种判断,对于目前出现的某些地方由官员和技术专家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即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刀切、立标准、学模范、试点村等做法,我们可以认识到这是典型的符合官员和技术专家的知识、价值体系、需求与兴趣的干预模式,这种做法的结果一般是千篇一律的新村建设。
五、结论与建议
上面的研究结果充分证明了新农村建设中的多元性现实。这种多元性现实主要指两个方面,即:①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上百万个村庄之间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即这些村庄之间是千差万别的;②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行动者之间的不连续性,即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理解、预期、建设内容、建设模式和参与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里的利益相关行动者包括各级政府官员、技术专家、村庄管理者、农户、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在农民中还可分为男性农民和女性农民,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农民等。
这种对新农村建设多元性现实的认识使得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和标准,不可能千篇一律,相反,在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和尊重不同村庄之间以及村庄内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异性。但是,对新农村建设多元性的认识并不是将新农村建设实践带入不可知论的陷阱。这里建议采用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理念与方法来开展新农村建设。
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利益相关群体不断地分析问题,利用当地资源,确立建设目标和建设活动并在实施建设活动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监测和评估,再界定新的问题,新的建设目标和新的建设活动等的一整套持续不断的循环过程。它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决策过程和行动过程。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强调的是由新农村建设主体参与(Participation),以解决问题为导向(Problem solvingoriented)和以行动为导向(ActionOriented)的,持续不断的(Continuous)建设过程(Process)。其主要特点包括 Bernd Jenssen (1998), Planning as a Dialogue. SPR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Dortmund.:
(1)以社区为基础。社区(村庄)是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基本单元,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是社区人口界定并分析其发展问题,根据社区的资源潜力,确定新农村建设目标并形成建设战略,实施建设活动,通过不断的监测和评估而继续新农村建设再规划的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强调的是由社区人口广泛地、最大可能程度地参与的社区内源发展过程,但这并不排除社区以外可以为社区建设提供的信息、技术以及资本等方面的帮助。同时,在确定新农村建设战略时,也应充分考虑如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外部连接机制。但新农村建设规划强调的是必须满足社区人口而不是外部人口的需求和期望,因此,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产出应该是真正的社区人口的“农民工程”,而不应该是非社区人口的“形象工程”。
(2)参与和自下而上。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为社区人口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兴趣提供了机会,而且可以起到连接当地人口的新农村建设兴趣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的作用。
(3)对话过程。为了确保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官员、技术专家、农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都能充分表达出自己的问题与期望,并发挥其创新潜力,就必须在所有新农村建设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种沟通机制。这种沟通过程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学习过程(Learning Process)。这一沟通过程将有利于在社区内实现不同行动者关于新农村建设战略、建设规划步骤及特殊的行动领域的共识。为了启动这一沟通过程,社区平台(Regional Platform)可以作为一个比较适用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工具和形式。社区平台是为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个人和群体设立的会面地点和沟通场所。在此平台上,所有新农村建设群体和社会角色都应表达他们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想法、期望和担心,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活动,以及新农村建设干预的范围和领域。
(4)以问题为导向。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以问题为导向(即新农村建设规划本身就是解决发展问题)的过程。如果社区中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也就没有必要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当然,现实中也不存在没有任何发展问题的社区。要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做到以问题为导向,需要界定并分析新农村建设中最核心的问题以及那些与核心问题相关联的问题。对这些问题需要做详细、深入的分析,包括这些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这些问题所影响到的新农村建设群体,从而在建设群体之间就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的认识达成一致。
(5)行动规划。最理想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同时考虑到所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后开始建设活动,但这种理想化的全面综合思维和建设战略在现实中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单纯行业部门如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的发展计划又与社区的复杂现实相距甚远。因此考虑到时间及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提倡从社区内不同建设群体之间的广泛交流和沟通开始,根据对话的结果来选择优先的切入行动来开始建设过程。
(6)管理的手段与职能。规划作为一个对话过程,本身就强调了一种很强的管理职能。人为地把规划与实施两个部分分开来是不合适的。事实上,规划过程需要每天、或者时刻做出决定或选择,这些决定或选择应该在具有长期连贯性的建设战略框架下,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长期目标和近期行动保持一致或平衡。这就要求新农村建设规划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只把自己局限在一些工具和方法的采用上,或者是硬件的设计上,而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者。他们应该主持会议;能够在不同的群体或机构之间寻找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法来化解冲突;他们应该促进社区对话,并就新农村建设战略达成共识;他们应激发社区人口及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同时又要对社区进行社会经济分析;他们负责整体新农村建设框架的形成,同时还应介入新农村建设预算的规划,等等。但现实中,规划人员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因此一般不离开他们的办公室,不到实地去参与新农村建设干预的设计,这往往只能使得他们的业务技能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根本得不到任何发挥和体现。另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效果还取决于行业或业务部门发展战略的综合,以及社区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协调,因此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很大程度上还强调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联系。
(7)方法论。通过激励和动员农村人口的活动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社会变化需要重新审视现有的方法、工具和技术,特别是他们的适用性和透明度。重要的是要把新农村建设规划当成一个学习的过程。传统的做法是规划和技术人员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应用那些复杂的方法,以及提高信息系统的全面性。参与式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把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应强调问题识别、解决方法以及需要的方法工具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出发点首先应该是去界定和分析新农村建设问题及潜力,而不应该首先考虑采用哪些工具和方法。
总之,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是由利益相关的参与者在对话和互动过程中形塑的结果,而不应只关注简单的或“标准的”干预模式,这种简单的干预模式指的是传统的由相互独立且处于不同阶段的规划者、实施者和受益者组成的线性过程模式。这种对多元的新农村建设干预实践的关注使得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涌现出的各种各样的互动方式、程序和实践战略,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展现出的特定话语类型和文化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