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需要城市和农村、东部和西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农民和官员的共同努力。在已有的关于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分工研究中,分析中央一级在新农村建设的不同层面和不同路径中的角色定位的研究成果最多。而关于县乡级政府的角色定位研究较少,关于县干部的职能有学者概括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贫困、社会保障问题等,但是县级财政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县级的日常运作都需要政府转移支付来维持,这导致了县一级很多公共管理职能无法发挥。针对县级财政问题,韩俊提出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关于村委会的作用有学者归纳为六个方面:调研规划、骨干培训、产业发展、文明创建、民主管理、自身建设。关于农民的角色,学者普遍认为农民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因而新农村建设应该主要靠农民的自身努力加以解决,而收入的较大差别主要是由于农民个人本身的情况(勤奋程度、创业精神、身体状况、家庭负担)不同所造成的。此外,在对农民角色进行分析的同时,指出政府也担负着重要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农民创造平等的就业政策环境,例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各种政策。通过这些措施,促进农民从农业和农村向外部的转移。二是为农民增收提供各种促进性的服务。
那么在农民的视角下,农民是否愿意参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又应该分别扮演什么角色?带着这些问题,课题组对河北、甘肃、湖南、江苏等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可喜的是,480名被访者中表示愿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到9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所谓的“愿意参与”是怎样的参与?是出工、出力,还是出钱、出谋?
本文主要从农民的视角分析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角色分工。需要说明的是,在农民眼中政府并没有明显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区别,他们统称为“政府”、“国家”。本文关于“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分工”的数据来源于问卷中一道开放题——“您认为要建设新农村,国家应该怎么做?农民应该怎么做?村委会应该怎么做?”与客观题不同,开放题没有选项提示,需要农民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有鉴于此,开放题更能还原农民真实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客观题“您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如何出资?”主要了解农民的出资意愿,因此只有四个选项,即“完全由政府出钱”、“政府出一部分钱,农民出一部分钱”、“政府出钱,农民出工”、“农民出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农民的想法。但是无论客观题还是开放题交叉检验后得出相同结论和趋势。因此本文以开放题的数据作为主要分析依据。
一、总体情况
关于各个相关利益群体的角色和地位,70.2%的农民认为最主要应该靠政府建设新农村,其次主要依靠农民自己(占14.4%),认为应该依靠村委会的仅占9.2%。可见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源于政府。村干部的回答与村民大体一致,65.2%的村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最主要靠政府,21.7%认为最主要靠村民,仅有4.3%的人认为依靠村委会自己。村干部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必须由政府出资,而村民根据自己的能力出工或者出一部分资。
(一)政府的角色——社会保障和教育最急需
无论采取政府完全出资还是政府出一部分资金,农民出一部分资金的形式,七成以上的农民认为政府应该出资建设新农村,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至于资金的路径,被调查的农民大多认为应该优先发展“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两个方面。具体到农业生产方面,农民进一步表示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帮助。其中有29.7%农民表示需要政府给予信贷资金的支持,其次是种粮补贴(25.8%)、技术支持(24.6%)和解决市场销售问题(10.2%)。生活宽裕方面,农民第一最急需的是希望政府解决孩子学费负担,占30.5%。第二最急需是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占17.1%。其次是就业问题和农产品销售问题(分别占12.1%和115%),此外养老问题(8.8%)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4.6%)也是农民提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无论看病难、看病贵,基本生活保障,还是养老问题都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这样农民对于社会保障的第一需求共占30.5%,与孩子学费负担(30.5%)同样排在第一位。也就是说61%的农民认为社会保障或者孩子学费负担是最急需政府解决的问题,这两方面成为农民面临最广泛和深刻的问题,即“木桶原理”里面两块最短的木板。村干部与村民的回答也十分一致,认为第一位急需政府解决的是社会保障,占42.1%,第二位是学费负担,占21.7%。此外村干部同样提到了就业问题和农产品销售问题等。
除了政府的角色的内容外,对于政府角色履行的方式,10.0%的农民特别提出政府拨款不仅要资金到位,还要通过有力的政策执行下去,才能把资金落到实处。农民针对政策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要求。例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民认为最急需改进的是道路(33.7%),其次是饮用水(19.1%)和灌溉水(17.9%),再次是学校(9.8%),还有公共场所、卫生所、用电、电视收看等需求。村干部也认为最急需解决的是道路(39.1%),其次是饮用水和灌溉水,同样有公共场所、卫生所、用电和电视收看等需求。生产发展方面,除了争取信贷资金、获得种粮补贴和技术支持、解决市场销售问题之外,一些农民提出建立村级企业,帮助农民解决就业问题。由国家投资办厂,村里富裕起来之后农民也就不需要外出打工,从而缓解了留守儿童等问题;但是对此问题另一些农民则认为应该鼓励外出打工。同时也有农民提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此外还有农民指出应该降低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保证粮食安全等。生活宽裕方面除了社会保障完善和解决孩子学费负担外,农民还提出了农宅改建、农村困难人群的帮扶、消除贫富差距等方面内容。
农民不仅提出方方面面的政策内容,而实施方法上也提出了很多想法。第一,通过媒体进行教育。研究发现有80%以上农民是通过看电视得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可见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对农民的影响力。因此科技知识、法制知识、文化知识、市场信息等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的形式向农民传播。第二,改善村干部待遇。农民认为国家应该给村干部一些激励措施(如增加点工资),不然村干部“不做事”。第三,国家宏观指导,部分权力下放,让各地方结合各自的特点建设新农村;农民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村委会大力宣传,加强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清除负面效应。第四,实现政策干预透明化,加强监督和检查,保证政策落实。
(二)村委会的角色——双刃剑困难重重
60.3%农民认为村委会在新农村建设中主要的角色应该是组织农民,进行村级统一规划。但在实践中村委会的角色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例如村级事务的管理,68.9%的农民表示“基本没有参与”或“完全没有参与”;当村里召开会议的时候,有半数农民表示并没有积极参与;83.7%的村民也表示对村委会的财务状况并不太了解,而对此情况表示不满的农民却只有36.7%。尤其是在部分地区,村民认为村委会的角色发挥并不到位。现实尽管如此,农民还是提出了很多自己在组织和规划方面对村委会的期望和要求。
57.2%的农民表示最急需养殖业和种植业方面的技术培训,其次是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15.6%)、打工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13.5%)和健康卫生方面的培训(12.4%)。而绝大多数的村干部也对此表示认同。村委会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便是公共事业,例如组织村民解决排涝,疏通渠道等。同时村委会职能发挥比较好的东部地区,农民更多地提出了村委会的“自律”问题,包括防止资金外流,公平,不贪污,合理分配资源等要求。这些地区的农民要求村委会既要组织好农民,也要筹资建设,特别是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村委会在中东部农村成了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在村级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带领全村人致富,另一方面村委会领导班子也可能贪污腐败,挥霍村集体财产,损害村民利益。村民表示“村委会应积极发挥作用,给予公平,公正的待遇”。
(三)农民的角色——主体意识缺失
60%的农民认为农民能出工建设新农村,但自家拿不出钱。另有13%左右农民觉得自己会支持政府建设,执行政府政策,“帮助”政府建设新农村。然而一些文化程度比较高,或中青年人,或家庭条件比较宽裕的村民表示愿意在自愿且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学技术的同时提高文化素质,并出工、出钱来建设新农村,这一比例占10%左右。他们认为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出工,更是提高了能力、参与新农村建设全过程以及分享到利益。由此观之,大部分农民只愿意为新农村建设出工而非真正的“参与”。然而只有做到真正的“参与”,才能实现农民的主体地位。长久以来的农村建设活动都主要由政府主导,农民已经养成了“等、靠、要”的习惯。在调查过程中,一位甘肃村民表示“这路也是国家的,土地也是国家的,国家说怎么建设我们就怎么建设呗”。因此我们要注意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最令人担忧的还不是某些地方官员忽略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而是农民自己都没有把新农村建设当做自己个人、家庭和村庄的事情。
Oakley及Marsclen回顾并总结了众多在发展项目中对“参与”的理解与阐述,最终将其归纳成以下四个方面:
①参与是人们对国家发展中的一些公众项目的自愿的贡献,但他们不参加项目的总体设计或者不应该批评项目本身的内容。
②对于农村发展来说,参与包括人们在决策过程中、在项目实施中、在发展项目的利益分享中,以及在对这些发展项目的评估中的介入。③参与涉及人们在既定的社会环境和背景下有计划、有组织地争取增加对资源及管理部门的控制和影响,这些人在过去是被排除在对资源及管理部门的控制和影响之外的。④社区参与是受益人影响发展项目的实施及项目方向的一种积极主动的过程,这种影响主要是为了改善和加强他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如收入、自立能力以及他们在其他方面追求的价值 Oakley, P and Marsden, D (1984): Approaches to Participation in Rural Development, Geneva, ILO。因此,农民参与实际上包含着更广泛的内涵,如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承诺与贡献、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与自组自立、利益分享等,任何新农村建设努力若在这些方面不能得以体现,都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更称不上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二、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分工认识的差异
(一)不同地区的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1.不同地区农民对政府的要求
不同地区的农民对政府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西部和东部、南方和北方的农民的经济条件、信息渠道、地区文化等不同,因此表现出的对政府的要求也有较大差异。
首先,被访者中认为政府应该出资建设新农村的高达76.7%,其中湖南省最高,达到90%,然后是甘肃(72.5%),江苏低于平均水平,但也达到了67.5%。其次,有11.1%的农民表示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而政策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内容。其中江苏农民表示需要政策扶持的比例是其他两地的两倍左右,也提出了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再次,甘肃和江苏都有村民表示需要政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而湖南没有,从侧面体现了这两个地区的农民有百分之十几表示不清楚政府职责的原因之一便是宣传不到位。也就是说甘肃和江苏的农民希望通过政府的宣传来了解什么是新农村,以消除对新农村建设的模糊认识。最后,湖南的农民更明确自己需要政府提供的服务和支持,98.3%都对此题表态。而其他两地的农民都有百分之十几的农民没有表态,原因各有不同,甘肃由于信息比较闭塞,表达自己“不清楚”的农民的确不了解新农村的政策和措施,而在江苏表达自己“不清楚”的农民更多地反映了对新农村建设的观望态度。
2.不同地区农民对村委会的要求
湖南的农民再次表现出和西部的甘肃以及东部的江苏很大的差异。他们对村委会的要求和对政府以及自身的要求同样很明确。调查还发现甘肃农民对村委会的作用保留意见和否定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两个地区。
首先,被访者中认为村委会应该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高达58.6%,其中湖南省最高,达到72.5%。江苏和甘肃都低于平均水平,但也都分别达到了46.7%和56.7%。其次,村委会的作用在西部有的调查地区受到了有些农民的质疑和怀疑,1/7的农民认为村委会实际在新农村建设中起不了什么作用。有的村民表示“村委会一般没能起到带头作用,只是喝水吃水时村委会才起些作用”。而湖南和江苏等中东部地区的农民认为村委会应该能够发挥更多职能。第三,与此同时,湖南和江苏等中东部地区也对村委会自身职能的发挥提出了自律的要求,以防止村委会领导班子贪污腐败,挥霍村集体财产。第四,13.3%的村民认为村委会要落实政府的政策,做好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各地区对此的表态差别不大。有村民表示“村委会协调农民和政府。把农民困难告诉政府,让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第五,湖南的农民更明确自己需要政府提供哪些服务和支持,958%都对此表态。而甘肃和江苏两地的农民都有20%以上的农民没有表态,反映了有的农民不很重视村委会的作用。
3.不同地区农民对自身的定位
各地农民对自身的期望和定位也不同,这主要受到政策宣传、家庭经济条件,农民自身思想等因素的影响。
首先,被访者中认为农民自己应该出工、出力来建设新农村的高达60.3%,其中湖南省最高,达到81.7%。江苏和甘肃都低于平均水平,但也都分别达到了45.8%和53.3%。其次,甘肃和江苏有超过10%的农民选择出一部分资,同时出工来建设新农村,而湖南的这一比例不到其他两个省份的一半,他们绝大部分选择了出工而不出资。再次,甘肃的农民也有人反映自己需要先认清新农村的含义,虽然比例很低,不到1%,但是确实反映了少部分农民不能很清晰地认识新农村。第四,湖南农民也有些人提出新农村建设不能“等、靠、要”,应该自己多想门路,提高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学习新技术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实现自力更生,“不给国家添麻烦”。最后,湖南的农民更明确自己的角色,97.5%都对此表态。而其他两地的农民都有16%左右的农民没有表态。
(二)不同性别的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1.不同性别农民对政府的要求
女性有17.8%表示“不知道”或“不清楚”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该做哪些事情,比男性高出6个百分点。关于“政府应该出资”、“应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和沟通”的选择,女性的比例与男性大致相当。只有8.3%的女性认为“政府应该出台政策”来建设新农村,而男性是女性的1.4倍。说明男性更能够意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仅仅提供资金便能解决农村地区的社会问题和生活问题,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致富。并且被访农户强调仅仅制定好的政策也不够,政策实施过程中还要把政策落到实处。
2.不同性别农民对村委会的要求
60%以上村民认为村委会在新农村建设当中要发挥组织和规划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男性和女性对此看法一致。不同的是,仅有5%的女性表示村委会除了执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外,还要自上到下向村民多宣传政府的政策,做到公开、透明,自下而上地把农民的需求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以便更好的建设新农村,男性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比例是女性的3倍。
3.不同性别农民对农民自身的定位
女性有19.4%表示不知道或不清楚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该做哪些事情,这比男性的回答又高出近6个百分点。其他方面男性和女性差异较小。男性和女性村民都认为建设新农村的主要形式是出工、出力。
(三)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1.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对政府的要求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新农村建设政府的分工更不了解,有高达23.2%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不知道”。30岁以下的年轻人和30~60岁的中年人表示“不清楚”或“不知道”的占13%左右。数据表明年轻人和中年人比老年人更了解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起到的作用。而对于国家“出资建设”、“政策”、“宣传、沟通”等方面的作用,各个年龄段的农民认识大体相同,差异较小。
2.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对村委会的要求
60岁以上农民对国家、村委会、农民的分工不清楚的比例平均高出其他年龄段10个百分点,占25%左右。而青年人和中年人更多地表达了对村委会“自律”和“沟通”职能的期望。
3.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对农民自身的定位
各年龄段对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扮演角色的观点基本一致。不同的是,30~60岁的中年农民表达了对新农村建设更多的认识,如关于新农村的含义,他们表示“在新农村建设之前,必须认清什么是新农村以及政府准备怎样建设新农村,才能表达自身的观点”,“很多农民不知道新农村这个词的词义,国家应加大力度通过媒体做宣传,让老百姓真正意识到其中的含义;农民应该积极地配合党的号召;村委会应该召开一些关于新农村的会议,让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有默契与沟通”;关于话语权,他们表示担忧“农民决定不了上面的做法,只能跟着干”,“农民没有发言权”;关于能力建设,他们表示“国家不仅应该进行资金投入,还要进行技术投入,不仅积极履行经济职能,还要履行文化职能,使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等提高的同时,文化素质也有所提高”,“农民应学法,响应国家的号召”等。
(四)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1.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对政府的要求
文化程度越高,越了解新农村的有关政策,并且越会有独到的见解。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农民中有10.5%认为新农村建设中政府的宣传和与农民的沟通是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一位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表示“国家应该加强设施建设,对外出农民技能培训,同时对村庄住宅进行规划;农民响应国家政策,一部分从事农业生产,一部分外出打工”。此外,文化程度越高越多比例关注政府资金保证和政策保证。
2.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对村委会的要求
60%以上的农民表示新农村建设需要村委会的组织,在此看法上各个文化程度基本一致。而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对村委会分工表示“不知道”或“不清楚”的比例越低;并且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越多人强调需要村委会正确履行政府制定的政策,做到上下沟通。例如,文化程度高的村民表示“村委会协调农民和政府。把农民困难告诉政府,让政府为农民办实事”;“村委会应该召开一些关于新农村的会议,让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有默契与沟通”;“村委会应该积极响应群众意见,宣传新农村建设”;“村委会进行舆论宣传,让村民意识到这是好事”等等。
3.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对农民自身的定位
文化程度越高,越了解新农村的有关政策,并且越会有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表示愿意“只出工,不出钱”来建设新农村的农民最多,占60.2%,随文化程度增高呈现钟形分布。其中文盲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民的比例相对较低,但原因各有不同。文盲常常受到家庭条件的限制只能出工;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多地表示新农村建设是要执行国家的政策,而不仅仅是出工。
(四)是否试点村的农民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1.是否试点村的农民对政府的要求
非试点村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不知道”的比例是试点村的2.5倍,达到16.4%。而且试点地区的农民更能够认识到政策支持的重要性,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方面差异较小。
2.是否试点村的农民对村委会的要求
试点村的农民更注重村委会的组织功能,达到66.7%。试点村的村民表示“只有国家支持不行,村干部得多组织,农民要自力更生”。同时试点村也有更多人对村委会的自律提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非试点村的农民认为村委会“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的比例达到5.6%,试点村为0%,也就是说试点村村民认为村委会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由此看出农民认为村委会是否能发挥作用是根据村委会以往的工作绩效。
3.是否试点村的农民对农民自身的定位
试点村和非试点村对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起到的作用的认识差别较小。参阅前文“总体情况”部分。
三、村干部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的分工认识的差异
(一)村干部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
关于对政府分工的认识,村干部普遍认为政府需要通过投资、规划、扶持、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进行新农村建设,而且这些方式必须是长期、稳定的。国家起着指挥、扶助和监督的作用,国家如果能够给地方政府适度放权,则可以更加因地因时地建设新农村。
关于对村干部的分工,村委会认为应该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政策,组织村民在生产、生活、居住环境和意识领域能够有大的改观。这需要农民认清“村委会所做的都是为了村民”,并支持参与。
关于对农民分工的认识,村干部认为首先要让农民理解国家对建设新农村的具体政策,把农民的意愿和政策统一起来,这样农民才能响应国家号召出资、出力。但是有时候村民不理解国家建设,从而造成个人利益会影响集体利益,例如村庄道路建设,占用了有些农户的土地,农户不理解而阻挠道路建设。因此,农民在“一事一议”过程中应识大体,从大局出发,达成共识,使要办的事情能顺利进行。
(二)不同地区的村干部对政府、村委会和农民分工的认识差异
甘肃地区的村干部认为政府应该帮助农民建房子、修道路,而村委会应该搞好组织协调。河北地区的村干部对不同角色分工的认识更深刻。村干部反映国家对农民与市民待遇不一致、不公平,应该还农民以公民待遇;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湖南的村干部则表示当地的资金支持应该集中在“三改”(改厕,改气,改水渠),他们指出当地也存在一些新农村建设的误区——例如试点村盖房子每套需要10多万元,农民没钱,盖不了。湖南的村干部表示新农村建设执行不下去不是农民意识的问题,而是有的工程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能力和需求。此外,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农民还应该接受法制教育。至于村委会除了公共事业外,还需实行村民自治。江苏地区村干部认为,对于政府应首先让村里清楚什么是新农村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其次是提供培训,让村里知道该怎么做;再次是提供制度保障、政策支持,适度放权、因地制宜。
四、地方政府的分工和认识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新农村的建设活动。县级和乡级政府处于城乡之间的过渡层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者,县级承担着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位的任务,因此需要了解县乡干部对不同角色分工的认识及其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起到的作用。目前县一级新农村建设方面,甘肃调查点的新农村建设与移民工程配套搞试点,并计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河北调查点的新农村建设与旅游强县配套搞试点,同样计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湖南和江苏调查点的新农村建设内容更广泛,包括农民的能力建设等。4个地区的乡级政府在县级政府的指导下除了日常的工作任务外,新农村建设提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集中在指导村级新型试点村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推广上。
(一)甘肃
1县级分工和认识。
甘肃省被调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以扶贫开发为重点,推动新农村建设。县级目前进行的是试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开发。其中全县有3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内容主要是农宅统一规划建设。其他乡镇基础设施方面的具体工作是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包括水、电力滴灌、道路、造林、改造、沼气池。此外,产业开发方面还组织农民搞“四个百万工程”
“四个百万工程”包括百万亩马铃薯、百万亩苜蓿、百万只肉羊和百万亩小杂粮。。关于中央政府分工的认识,县级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还没有专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目前房屋、住宅尚处于规划阶段。国家应该投入村庄亮化、道路硬化、乡村绿化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关于村级分工,县干部表示“当政府拿出可行的设计,农民应该出资增加农民的收入”。
然而当地新农村建设任务非常艰巨,目前县人均年纯收入只有1500元。县级新农村建设负责人表示“如果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工作,那么我们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新农村建设,如果把新农村当成一个目标,我们离新农村这个目标太远了”。
2乡级分工和认识
县政府对乡级提出过“十化”
“十化”分别是农业产业化、生产方式合作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整洁化、居住集约化、公共服务公益化、管理民主化、农民知识化、乡风文明化。要求,而具体到新农村建设,上级没有要求。目前乡一级集中在试点建设上。乡政府的定位是搞好引导、协调指导、规划设计以及一些服务(规划、投资基础设施必须政府出钱)。乡级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沼气推广和科技推广等。工作形式是动员和宣传。宣传的时候必须让老百姓看到实际的好处,比如推广“一池三改”
“一池三改”,即以沼气池建设,改圈、改厕、改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建设。,给村民算账,燃料要花多少钱,建沼气池需要多少钱,多少年收回成本,沼气池需要哪些条件,等等。关于中央政府分工,乡干部表示医疗、教育应该由政府出钱,乡里基本上没有财政收入。
(二)河北
1县级分工和认识
河北省与其他地区相似,调查点的县级主要新农村建设工作也是试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县里试点建设的运作方式一是制定发展方案和规划,二是进行调研,三是搞试点。试点村的选择标准是,第一,有旅游业等产业支撑,县里的口号就是旅游强县;第二,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好;第三,村子的民风好,村干部的工作要配合。本县有16个乡镇,17个试点村,全市有70个试点村。基础设施方面,在新农村建设中县里计划开展的活动是实现“五通”
“五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讯、通电视。等。县级认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应该主要靠上级或中央争取资金和财政帮扶,二是靠大户和群众的资源捐助,三是靠银行贷款。通过农村集资的方式募集资金要因村而宜。
2乡级分工和认识
目前乡级的新农村建设活动没有实质进展,尚处于调研阶段。省政协和县政协做过调研,但是,不是试点的乡并未发相关材料。调研是根据实际情况(如山区、平原、丘陵)进行分类规划以及与县里的“旅游文化强县”与“生态文明村”相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饮水、灌溉、沼气、电网、通讯等;调整农业结构;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农业信息网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农业、乡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土地经营管理体制、村庄管理;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等。
(三)湖南
1县级分工和认识
湖南省调查县的新农村建设内容更丰富,更全面,不仅同样开展试点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多种的农民培训。全县897个村,2006年规划17个试点村,以后每年将以15%的增长速度来完成。目前试点村在村庄规划方面,已经有少部分资金投入,其中公共场所投入比例较高。县级干部表示“我们将根据农民需求来决定是否要搬迁房屋,如果农民愿意搬迁,我们就将其搬入规划区内”。此外,县级还针对农民素质方面成立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以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另外还有“阳光工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以解决劳务输出问题。还有“9+1”、“12+1”工程,即初中或高中毕业后,增加1年或1个月的时间来进行技能培训。
2乡级分工和认识
其中一个调查乡镇是试点乡镇。县里发了文件,要求“三村、四在、五通、六建、七有、八新”
“三村、四在、五通、六建、七有、八新”中,“三村”即小康村、生态村、和谐村;“四在”即新农村建设主体在农民,要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五通”即通水、通路、通讯、通电、通广播,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六建”即改建灶台、厕所、自来水、各村各寨建宣传橱窗、文娱场所和图书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七有”即要让每户农民有一门挣钱技术,找到一条致富路子,建有一栋舒适住房,配备一套适用家电,改建一间卫生的厨房和厕所,安装一部家用电话,培养一种健康有益的文体爱好;“八新”即农民收入有新的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的发展,农村体制改革有新的进展,农村文明有新的进步,农民素质有新的提升,农村合作组织有新的突破,村支部战斗力有新的提高。。乡干部表示“只要有资金,计划拿出来了就可以干”。另一方面乡干部也表示出对中央政策的担忧,“行政干部最不应该做的是‘政策的不连续性’”——“不能一个干部出台一个政策,下一个干部又是另一个政策”。目前该镇有6个试点村。试点乡有鸡场,鳜鱼养殖等,鳜鱼养殖每年有100多万元的生产总值;有蔬菜基地,由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有层板厂,每年产值300多万元。县级已经传达了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并召开过全县所有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会议。目前关于新农村建设还主要是一些想法,没有开始落实,试点村建设也正在计划中,计划请规划部门来做规划。
(四)江苏
1县级分工和认识
调查县对乡镇干部的要求是理解新农村建设的重点,考虑如何组织实施。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活动,上级部门要求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三清工程”
“三清工程”是以“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建设。,开展“阳光工程”。县级新农村建设重点在组织规划,搞好“一村一品”发展。县级在工作中要引导、示范;多方筹资;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因地制宜,逐步实施。县干部表示“资金筹措上,应该政府财政出一部分,村集体出一部分,农民出一部分,社会各界筹措一部分”。
2乡级分工和认识
对于试点乡镇,新农村建设中上级的要求是“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乡级政府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认真搞好村庄规划,改善村庄环境。对于村级干部,镇政府要求村级干部带头搞好“三清工程”,要求农民各家各户搞好门前“六包”。对于非试点乡镇,县里的要求一是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收入;二是进行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三是开展以“三清”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乡干部表示“禁止村干部在执行过程中强行拆迁,乱占耕地,搞形象工程等行为,不得增加农民的负担”。
五、结论与建议
(一)农民普遍认为由国家出钱,农民出工,村委会组织来建设新农村
国家的分工方面,农民认为最主要应该靠政府建设新农村,其中社会保障和孩子学费负担是最急需政府解决的问题。村委会分工方面,有的地区村委会的职能没有很好地发挥,缺乏村民的参与和认同;有的地区村委会能够发挥作用,但是农民也表示出对村委会贪污腐败、挥霍村集体财产的担忧。农民分工方面,大部分农民认为只能出工建设新农村。另有13%的农民觉得自己会支持政府建设,执行政府政策,“帮助”政府建设新农村,这都反映了农民缺乏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
(二)不同利益群体看待新农村建设的角度不同
农民在看待新农村建设中,多从自家生计考虑,没有提出过多宏观政策性的建议。农民和村干部虽然是不同利益群体,但同样作为农村社区的成员,他们在新农村建设的方式以及中央政府的职能运作方面的观点很一致。而且村级干部实际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他们更了解社区,另一方面他们有分配资源的权力。县乡两级主要在做新农村的村宅建设等试点工作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和项目方面的建设和推广。国家更从全局出发,提出如取消户籍制度、以工补农、发展农业生产等。
(三)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农民对分工的认识不同
从地区来看,湖南最清楚对于国家、村委会和农民的角色定位;甘肃还需要政府加强宣传;江苏省提出了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从性别来看,男性更能够意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来保证资金的用途和到位。从不同年龄段来看,年轻人和中年人比老年人更了解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起到的作用;中年农民表达了农民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多的认识,如关于新农村的含义、话语权、能力建设等;青年人和中年人更多地表达了对村委会“自律”的要求,和“沟通”职能的期望。从文化程度来看,文盲常常受到家庭条件的限制只能出工;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多地表示新农村建设是要执行国家的政策,而不仅仅是出工。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越多人强调需要村委会正确履行政府制定的政策,做到上下沟通。从试点村与否来看,试点村的农民更注重村委会的组织功能,农民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是根据其在村级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和成绩。
(四)村干部期望政府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期望农民遵从集体利益
关于对政府分工的认识,村干部普遍认为政府需要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扶植的方式进行新农村建设。关于对村干部分工的认识,村委会自身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关于对农民分工的认识,村干部认为首先要让农民理解国家对建设新农村的具体政策和内涵,这样只有农民意识到能够从新农村建设中分享利益,才能响应国家号召来出资、出力。村干部指出也有些农民在一些国家建设项目中为了个人利益损害或者阻挠国家建设。由此可以看出,村民、村干部由于利益目标不同,其观点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五)县乡把生产发展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但试点建设是重点
各地县乡两级的干部都认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但是目前都把试点村建设放在首位,各地具体的建设内容存在巨大差异。县乡干部的观点有些与农民不一致。
根据结论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国家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和配套政策优先发展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村委会应该完善监督机制以有效地组织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民应该进一步认识到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其次,地方政府还需要加强宣传,使农民真正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第三,赋予农民话语权,建立交流平台,使村级、乡级、县级的不同利益相关群体能够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