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盛世才政权倒台前的形势
盛世才执政后斯,新疆社会经济实际已濒临崩溃的边缘,政局动荡不安,经济支离破碎,社会危机四伏,各族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斗争再次步入高潮。早在1940年初,阿山(今阿勒泰地区)就爆发了哈萨克人民反对军阀残暴统治的武装暴动。几经挫折后,至1943年12月已发展到10个大队,并成立了统一的“阿尔泰 哈族复兴委员会”。是年,盛世才为扩充军队,强行在北疆牧区以“捐献”为名征集军马1万匹。此举使原有的社会危机形势进一步恶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更趋激烈。1944年9月,盛世才下台,国民党接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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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A.D.W.福布斯:《新疆军阀与穆斯林(1911~1949年民国新疆政治史)》,剑桥大学,1986年,第73~74页。
新疆的统治权。面对危机四伏的“烂摊子”,新疆省政府力图采取措施,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其中包括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口号;开办宣抚活动;实施一些收买人心的政策。但国民党在新疆实行的换汤不换药的反动专制统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经济危机。
如同10年前南疆起义暴动前的局势一样,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和各族人民武装反抗斗争的日益强烈,一度蛰伏的“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思潮又在社会上公开泛滥,并再度误导各族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武装斗争。这里需要提及的是1944年4月9日在伊宁建立的“伊宁解放组织”,这是一个能左右局势的秘密组织。该组织成员情况复杂,其中仅有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喀斯木江· 坎拜尔等少数进步知识分子,以艾力汗· 吐烈及莫合买提江·买合苏木等为首的宗教上层人士和以热合木江· 沙比尔阿吉、沙里江巴依· 巴巴江等为首的商人、牧主、地主阶层占绝大多数。艾力汗·吐烈等在封建宗教上层人士中进行秘密串连,并以伊宁拜吐拉清真大寺为活动地点,利用宗教仪式对信仰物各民族群众进行宣传,其中既有反对盛世才、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内容的宣讲,又有“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倚官仗势蛊惑煽动。他们把盛世才、国民党反动派和少数民族封建势力对新疆各族人民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所造成的苦难,统统说成是“异教徒”的“汉人统治”造成的,进而号召反汉排汉,鼓吹“圣战”;他们歪曲新疆历史,鼓吹独立、分裂①。在此,我们应看到,作为伊宁最大的拜吐拉清真寺的主持,狂热地鼓吹反汉排汉、分裂独立的艾力汗·吐烈被推举为“伊宁解放组织”主席,这不只是他个人或某个团体的行为,而是这一时期“双泛”思潮泛滥的必然结果。
2.错位的“民族解放运动”
所谓民族解放运动,是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反抗西方殖民统治而在不同国家进行的斗争,其结局一般是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新疆近现代的反抗斗争,除阿古柏入侵之外,一般都是在同一国度内反抗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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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疆三区革命大事记,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页。
阶级压迫的政治斗争。1944年11月三区革命运动前期之所以产生了一个分裂政权,从理论上究其根源,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民族解放运动”这个概念上发生了混乱。而这种混乱可以直接追溯到1919年共产国际的“东方革命论”。
十月革命胜利后,共产国际和苏俄将新疆军阀统治定性为殖民统治,他们出于世界革命的信条,开始将中国新疆看成是输出革命、扩大世界革命浪潮的重要地区。他们认为:在革命席卷了俄罗斯的中心地区和俄属中亚地区之后,新疆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社会主义革命的舞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新疆是苏俄通往英国最大的殖民地——印度的最短的途径之一,而考虑到印度被压迫人民与英殖民者的斗争,印度完全可以被视为未来世界东方革命运动的中心之一。共产国际领导人托洛茨基在1919年8月提出了远征阿富汗和印度,点燃“世界革命火焰”的设想。其大致的推论是:为消灭英国殖民主义,必须先帮助印度争取独立,并使之布尔什维克化。印度的革命工作又须通过阿富汗和波斯进行。而进入到阿富汗,首先应在新疆积蓄经验。
20年代初,俄共(布)中央中亚局主度я.э.鲁祖塔夫甚至提出了在新疆“建立喀什和准噶尔共和国的建议”。建议的缘起是“新疆的一些革命团体和组织向往摆脱军阀压迫,提出了建立独立的喀什和准噶尔共和国的设想”。1921年6月4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这个建议。所幸的是,政治局会议上,г.в.契切林坚决反对这个建议,列宁等少数政治局委员也支持契切林的意见,最终否定了它①。
不过,共产国际的“东方革命论”和“民族解放运动”理论并没有得到澄清。一旦形势发生变化,这种理论还会再度浮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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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A.H.海费茨:《苏联外交与东方民族(1921~1927年)》,莫斯科,1968年,第128~129页。
1931年新疆爆发反对金树仁统治的起义。面对新疆的新形势,共产国际的领导人,以及一些苏联上层人士特别是与新疆毗邻的苏联中亚共和国党和军队的领导人,都认为新疆的革命时机已经到来,这里的民族解放起义将成为世界革命的一部分。1931年9月,联共(布)中亚局书记鲍曼提出:新疆的起义和暴动已具有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因此我们应当在新疆开始积极的革命工作,帮助运动的发展。部分军事工作者和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人员也认为:新疆目前的民族运动是革命性的。不过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外来势力的插手,新疆起义者特别是南疆暴动者日益表现出反苏倾向。如苏方报告所说,南疆起义民众队伍中有大量与苏境内居民有亲属和其他关系的移民及中亚反苏分子,其中喀什境内有6万名苏联吉尔吉斯移民;苏联国内的“泛伊斯兰主义”和反苏势力头目已在喀什展开活动,他们有可能组织力量从中国喀什方面对苏领土进行偷袭;英国插手南疆起义,并有在南疆建立独立于中国之外的穆斯林国家的意向①;同时,苏联方面认为,解决与新疆穆斯林居民起义有关问题,对苏联来说意味着解决与这一地区接壤的自身至关重要的内政问题。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内部认识趋于统一,支持新疆地方政权,维持新疆的统一,成为这一时期苏联对新疆的政策。
1931年8月5日,苏联政治局会议决定向新疆金树仁政权出售军用飞机和派遣飞行员。以后又决定进一步提供空投炸弹、大炮及汽油等战备物资,并决定不给新疆起义暴动者方面以任何帮助②。1933年“4·12政变”盛世才上台后,明确表示亲苏立场。8月3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正式下达“对新疆工作的指示”,主要内容是:(1)不采取支持新疆同中国分离的政策和口号。(2)支持盛世才为首的新疆政府。现时和现有条件下,支持旨在完全脱离新疆政府的运动不适宜,但可以在英国或日本特务活动不可能取得成效的地区,对组织较为广泛的地方自治持友好的立场。(3)积极支持新疆政府粉碎马仲英和其他回人的队伍。(4)利用归化军(由加入中国籍的白俄组成)支持新疆政府的稳定,并对新疆政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范和监督归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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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62,目录2,案卷3037,第61页。
②俄罗斯现代史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全宗17(政治局特档),目录162,案卷1,第10页。
这样,20世纪30年代错位的“民族解放运动”理论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也没有付诸实践。但是20世纪40年代情况就不同了。
1942年盛世才开始投靠国民党,走上反苏反共的道路,要求苏联撤回在新疆的工作人员和军队。苏联中断了对新疆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支持,撤回了在新疆的工作人员和军队。苏联开始支持和组织反对盛世才统治的斗争。1943年5月4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新疆的局势。会议指出:“必须采取措施,以便能使盛世才失去在新疆的权势。”决定筹建革命组织和培养新疆的革命力量。在此之前,苏联已有计划地在新疆境外建立了一些以“民族复兴小组”命名的革命组织。政治局会议还决定,在与新疆相邻的苏联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建立数所学校,专门为“民族复兴小组”培养指挥人员和将来与新疆居民一道工作的宣传鼓动员①。在实施这些计划中,“民族复兴小组”被更名为“民族独立小组”或“民族解放小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苏联长期以来一直将新疆各族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斗争定位为“推翻汉人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既然定位是推翻汉族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其斗争的结局必然是民族的独立,所以建立“民族独立小组”也是顺理成章的。在以后的斗争中,“民族独立小组”在传播未来起义运动行动纲领的同时,传播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的思想。联共(布)乌兹别克斯坦加盟共和国委员会负责人被指定为当地向新疆宣传和输出革命的负责人。境外出版的《新生》、《东方真理》、《哈萨克之乡》等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杂志被运入新疆,广为传阅。其中一篇《我们为何进行斗争》的政论文章颇具代表性,试举第一条为例:“我们为消灭汉族在我们东突厥斯坦的统治,为消灭在我们领土上汉族暴政的一切根源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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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俄)B.巴尔明:《1941~1949年间苏中关系中的新疆》,巴尔瑙尔,1999年,第59~60页。
东突厥斯坦属于这片领土的真正主人——维吾尔人,塔兰奇人,哈萨克人,柯尔克孜人,塔塔尔人,乌孜别克人,以主其他遭受突厥族统治的人——蒙古人和其他非汉族人。在东突厥斯坦,无论汉族殖民政府,还是汉族殖民者,都没有容身之地。”①
新疆不是殖民地,共产国际和苏俄当局却将新疆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国内政治斗争错误地定位为民族解放运动,新疆人民反对的是军阀统治和专制制度,而境外宣传材料却误导为反对汉族的民族独立运动,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前期未能产生出相应的革命政权,却形成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分裂政权。错位的“民族解放运动”是分裂政权产生的重要理论根源。
3.分裂政权的再现
1944年8月,在伊犁巩哈县(今尼勒克县)爆发了反抗盛世才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暴动,11月7日,又爆发了伊宁起义。由于艾力·吐烈为首的封建宗教上层势力把持了起义领导权,致使北疆伊宁出现了一个寄生于起义运动之上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分裂政权。这个分裂政权不仅在名称上承袭了1933年南疆分裂政权“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成分,而且将政权建立的时间选定在与南疆分裂政权出笼的同月同日——11月12日。
1944年11月12日,“伊犁解放组织”宣布成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定国旗为绿底、中镶黄色星月,由艾力汗·吐烈等16人出任“临时政府”委员。艾力汗·吐烈为政府主席,封建上层人物阿克木伯克·霍加为副主席,宗教上层人士兼商人阿布都热乌吾甫·马哈苏木为政府秘书长。此外,政府委员中热合木江·沙比尔阿吉、莫合买提江·买合苏木、安尼瓦尔·木沙巴也夫、阿不都海依尔·吐烈、布卡、沙里江巴依·巴巴江、阿不都木塔艾力海里潘7人均为封建或宗教上层人士;另有苏联侨民帕维勒·帕夫洛维奇·莫斯卡廖夫、加尼·尧力达西2人为委员;而以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为首的进步知识分子占的比重很小。从以上“临时政府”的组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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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L本森:《伊犁起义》英文版,伦敦,1990年,第200~205页。
可以看出,其权力掌握在以艾力汗·吐烈为首,受“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影响的封建宗教上层人士手中,而军事权力则由担任“临时政府”游击队总司令的苏联军官阿列克山德洛夫掌握。
1945年1月5日,“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由苏联领事馆“协助”起草的政府宣言,全文9条,其中一、二条声称:
(1)在“东突厥斯坦”领土上,彻底根除中国的专制统治。
(2)在“东突厥斯坦”境内各族人民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独立的国家①。
这个宣言虽然有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和亲苏的进步内容,但主要方面是鼓吹“独立”、“分裂”,犯有方向性、路线性错误,是破坏中国统一的历史倒退,严重地违背了中国人民和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稍后公布的“施政纲领”中,又将“根除汉人各种虐政”列为首款,由此进一步加剧了民族对立。以艾力汗·吐烈为首的封建宗教上层利用把持的权力,多次在群众集会等公开场合发表分裂祖国统一、反汉排汉的演讲,把“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事实斥为“谬论”,散布“东突厥斯坦是我们的祖国”的反动分裂言论,甚至在新组建的民族军的旗帜上也写有“为东突厥斯坦独立前进”的口号。在宗教狂热和狭隘民族偏见的驱动下,游击队中极少数反动分子、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及一些受蒙蔽的群众大肆反汉排汉,屠杀战俘、杀害汉族平民、抢劫财物、污辱妇女事件不时发生。虽然1945年初临时政府开始总结这一教训,并惩处了少数坏分子,但随后由临时政府所实行的民族隔离式的强制迁徙汉族、没收汉族土地的政策,仍严重地伤害了汉族群众的感情。
“临时政府”宣言中,还公开列入政府提倡和鼓励实行伊斯兰教的内容。“临时政府”领导人艾力汗·吐烈本身就是一个出身宗教世家,留学中东、中亚,身居伊宁最大的拜吐拉清真寺大阿訇的宗教神职人员。“临时政府”还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伊斯兰教教规。如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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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疆三区革命大事记》,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1~52页。
而下成立各级宗教法庭,处理民事案件;由宗教部门管理人口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等事项;恢复宗教税收“吾守尔”和“扎卡提”;按照伊斯兰教规停止银行向私人存款计付利息;成立宗教宣传团,等等①。1945年上半年,以艾力汗·吐烈为首的封建宗教上层人士又企图实行“政教合一”的政策,“主张各类公办学校必须讲授伊斯兰教;还主张‘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公职人员只能从熟谙古兰经训示的人员中挑选”②。“临时政府”所实行的倡导和鼓励伊斯兰教及推行伊斯兰教法规的政策,促使宗教狂热不断升温,进一步加深了革命的潜在危机。一场轰轰烈烈的各族人民反抗盛世才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革命暴动被误导入歧途,革命性质严重蜕变。
“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是新疆现代历史的又一个分裂政权,从实质上讲,这个分裂政权是1933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延续。两者的共性集中于两点:
一是这两个分裂政权都是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暴动中产生的,反映出分裂分子虽然只是极少数,但在当时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和极端贫困落后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他们宣扬的“双泛”思想有一定的社会温床,一旦时局有变,分裂分子便被推至前台,成为领军人物,并在篡夺了暴动领导权之后,将斗争引入歧途。
二是凡分裂活动,背后大多有境外势力插手,这是近代以来中国边疆分裂活动的规律之一,20世纪前半斯新疆建立的这两个分裂政权也不例外。1933年11月建立的分裂政权“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可以看成是20世纪初以来境外“双泛”渗透和传播的直接后果;而1944年11月建立的分裂政权“东突厥斯坦共和国”除在思想上继承了“双泛”的衣钵外,苏联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与1933年时的态度截然相反,苏联对1944年的分裂政权“东突厥斯坦共和国”采取了直接掌握和全力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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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疆三区革命大事记》,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0、69、71、132、154等页。
②(英)A.D.W.福布斯:《新疆军阀与穆斯林(1911~1949年民国新疆政治史)》,第103页;《赛福鼎回忆录》,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年,第330页。
与1933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相比,1944年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分裂政权又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是时间长,自1944年11月12日“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建立,至1946年6月27日三区政府委员会324号决议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政府委员会改组为新疆省伊犁专区参议会止,前后共存在了1年零8个月,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不足3个月便夭折了。其次是分裂政权控制的面积大,包括新疆北部沿边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3个专区计35万平方公里,约占新疆面积的五分之一,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所能把持的仅仅是南疆喀什噶尔回城一隅。三是军事力量强大,建立了自己的正规军,“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乌合之从与之不可同日而语。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使“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所具有的分裂能量和对新疆政治社会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