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形成预防、医疗、科研、教育全面发展的卫生服务体系。2005年,全区卫生机构808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16个,卫生机构床位数7.98万张,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床位数39.7张。全区已实现每个县都有医院,每个乡都建立了卫生院,每个村都有医疗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4183个,比2000年增长14.5%。卫生技术人员9.63万人,其中医生4.14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医生21人。执业医师3.26万人,占医生总数的78.6%,比2000年上升了1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