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坚持将旅游业作为国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形成了“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培育大支柱、构建大市场”的良好发展氛围。共吸引各类资金86.32亿元,争取国债资金3.36亿元,投入到旅游业发展和相关重点建设项目中。加快了开发新疆旅游资源的步伐,逐渐形成一批旅游名牌精品,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新疆旅游观光。目前,新疆旅游产业地位不断提高,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品开发能力不断增强,企业改革逐步深化,旅游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日益增强,新疆旅游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2005年,新疆旅游总收入达到138.75亿元,比2000年增长96.7%,年均增长14.5%;接待旅游人数1498.11万人次,增长91.2%,年均增长13.8%,增速比“九五”时期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国内旅游收入达到130.55亿元,比2000年增加67.88追忆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8%,占全部旅游收入的94.1%,比2000年提高5.2个百分点;国际旅游收入首次超过1亿美元。
“十五”期间,新疆共接待入境旅游者136.6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累计达到4.38亿美元,分别比“九五”时期增长32.0%和8.7%;共接待国内旅游者5540.7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83.95亿元,分别增长73.1%和1.5倍。
旅游购物人数比重逐年上升。2001至2004年分别为5.1%、14.4%、28.6%、29.4%,形成了新疆特有的边境旅游购物型市场。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游客以旅游购物型为主,主要旅游目的地为伊犁、阿勒泰、喀什等地区的边境口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