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
  首    页 E_BOOK 图    书 影    视 图    片 音    乐 展    览 奥    运 旅    游     漫  
  绘    画 收    藏 工 艺 品 年    画 专    题 数字中国 政府白皮书 国情报告 中国概况 服务窗口  
 
  
 
阅读中国
 
   历史与行政区划
   自然与资源
   人口与城市
   民族与宗教
   综合实力与经济结构
   绿洲农业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
   金融与保险
   旅游产业
   内外贸易
   友好往来
   科技与教育
   文化卫生与体育
   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
   宏伟蓝图
   后记
 
民族语言文字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自治地区,世界六大语系中有三大语系的语言汇集在这里。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新疆普通中小学采用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7种语言进行教学,大中专院校采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4种语言授课。自治区召开人代会、政治全委会时,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5种语言文字。自治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播音。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广播,新疆电视台用维吾尔、汉、哈萨克3种语言播出。《新疆日报》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新疆人民出版、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6种文字的图书和教材。
 
  
 
了解中国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华天大厦26层 邮编:100038
咨询电话:86-10-58880347 电子邮件:showchina@showchina.org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证041074号
五洲传播中心/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