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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自治地区,世界六大语系中有三大语系的语言汇集在这里。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新疆普通中小学采用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7种语言进行教学,大中专院校采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4种语言授课。自治区召开人代会、政治全委会时,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5种语言文字。自治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播音。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广播,新疆电视台用维吾尔、汉、哈萨克3种语言播出。《新疆日报》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新疆人民出版、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6种文字的图书和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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