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古就有“歌舞之乡”的美称。歌舞艺术历史悠久,维吾尔族民歌《新疆是个好地方》、《阿拉木汗》、《达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半个月亮爬上来》;哈萨克族民歌《玛依拉》、《在那遥远的地方》;塔吉克族民歌《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乌兹别克族民歌《掀起你的盖头来》等一批世代流传的民族歌曲,已伴随着丝路驼铃,蜚声中外,名扬天下。
新疆歌舞以动听优美的音乐,绚丽多姿的舞蹈,深刻反映了西北边陲少数民族的独特风情。被誉为音乐之母的维吾尔族古典乐曲《十二木卡姆》集音乐、舞蹈、演唱、文学、生活为一体,规模宏大、思想深邃,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族人民的聪明智慧和音乐创作的非凡才能。2005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性”。新疆歌舞艺术不仅是祖国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而且丰富了世界民族艺术宝库,为世界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增添了一道亮丽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