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0年的12.2%下降到2005年的11.4%,人口出生率由17.6%下降16.4%。总人口共增加160.9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2.19万人。与“九五”时期相比,平均每年少增加5.42万人。人口的年均增速由“九五”时期的2.2%下降到“十五”时期的1.7%。少数人口年均增长1.6%,比“九五”时期下降0.2个百分点。